劉振帶著一千郡府兵守著縣城,江倩安排幾千民團的團勇在各個鎮子上平亂。其中主要是韋承宗的人。

韋承宗的平亂就是看著誰窮兇惡極之人就抓,但這樣的人幾乎沒有。會眾都是鄉民,平時都看著很老實,他們大多是沒有了糧食才跟著去圍了縣城的,民團一到,他們就四散的回了各自的家。

至於那些鄉紳被搶奪的糧食,在韋承宗看來,糧食都是給人吃的。給誰吃都是吃,所以在收繳的時候基本上就是那一個鄉紳平時為非作歹了,那他家的糧食自然就找不到了。結果沒有幾個鄉紳的練市能收繳回來。

那些堂會的會眾頭目,只要是平日裡在鄉村種地的,都讓回去種地了。像歐陽赫講義氣這樣的堂主都私下收編到了民團。只有幾個堂會中的惡徒給抓到了大牢。

縣城平靜了,平日裡為非作歹的鄉紳都在家裡躲著惶惶不可終日,他們就怕不知道什麼時候民亂再起,而被縣衙當做替罪羊抓了去。

鄉村一樣平靜了,鄉民們沒有什麼損失,他們得到了糧食,還沒有被抓起來,那他們怎麼還會去聚集。

而民團則佔了渠縣的各個鄉鎮。

薛守志在南陽府得知民亂退了,就讓張客卿帶著他回到渠縣,但這個時候的渠縣不在有人歡迎他。

鄉紳們躲著他,即使原來投靠他的那些鄉紳,因為關鍵的時候他要出賣鄉紳,這讓他失去了信任。

縣衙的差役們看似對他還算和善,但那都是面子上的,甚至連郡府兵都躲著他。民亂的時候是民團和他們一起,不是這個薛守志。當兵的才不管薛守志是誰家的子弟,他們是提著腦袋衝殺的人,最記恨領頭的放棄他們自己跑路。

就連劉振都對薛守志有點不冷不熱的。他算是看明白了,這個薛守志靠不住。而且最後是他守住了縣城,這個功勞跑不了,他只要不得罪薛守志就好。

這次民亂肯定會上報朝廷的,如果薛守志貪了他的功勞,他就找江倩去,那江倩已經和他說過了,民團是協助平亂的,不搶佔他的功勞。民團一樣會給朝中上奏這次民亂的過程。

薛守志不管渠縣的人是怎麼想的,他要先保住自己不能受到朝廷的處分,此外他更是想著如果可以的話,就把民團再次驅離出渠縣。他擬了一份文書上報郡守龐鴻文。大意是他在民亂之時立刻到南陽府求救,並佈置了縣衙眾人守住縣城。這次民亂是鄉村中的堂會幹的,他已經派人抓捕了。而守住縣城的功勞是他留下的一槍郡府兵,和民團無關。

這樣的文書其實沒有多少意思,薛守志自己都知道。但他只能這樣寫,如果龐鴻文和二皇子幫他的話,再加上靖國公在朝中的勢力,只要內閣認定了他的奏報,那他至少能保住這個縣令的官職。

薛守志其實已經成了笑話了,至少在南陽府。一個縣令沒有臨危不亂,而是急急忙忙的撇下手下自己跑了。結果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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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和留下的郡府兵守住了渠縣。這樣的事連劉步彤和孫步志都看不上。

他倆這次倒是都聽默契,對薛守志上報的文書就是簽署轉發龐鴻文。然後再私下派人去對薛守志表示他們是支援薛守志的,畢竟薛守志是靖國公的兒子。

李化沒有為此上報什麼文書,他這會兒在桃花源鎮呢,他已經不是山南縣令了,他不需要為此去上報什麼。江倩倒是用南陽府民團主辦的名義寫的奏報,但裡面只是寫到民亂之時,接到劉振派來的差役要求民團到渠縣救援,等民團到了縣城後,民亂已經退到鄉鎮,劉振守城有功,而民團只是配合這在各個鄉鎮平亂,抓捕的堂會會眾交給了渠縣縣衙。

這篇文書對薛守志是隻字不提。

文書其實是齊秀才寫的,他對自己的這篇文書很滿意,按他的話說,不提薛守志,其實就是把薛守志放到火上烤,一個縣令不守在縣城,連夜跑了。這種事朝廷肯定看的出來,不需要在文書中提及。至於朝廷怎麼處理薛守志,那就看朝廷的好了。反正渠縣除了縣城以外的地方都是民團的了。

而且你越是不提薛守志,那二皇子就越是不知道該怎麼辦。你要是提了,他為了保住薛守志,可能還會找理由問民團為何不經州府同意就到渠縣去平亂。

你要是什麼都不提,那難堪的就是二皇子,朝中官員都是眼睛亮的人。誰都能看明白的,你就是保住了薛守志那又能怎麼樣呢,保住一個廢物有什麼作用?把難題交給二皇子他們去好了。

就像齊秀才想的那樣,京城裡面為了渠縣民亂已經炸鍋了。

武盛院的不少學子都叫罵著說薛守志無能,丟了武盛院的裡面。他們不管自己是否是廢物,反正他們罵起薛守志是廢物倒是很起勁。

還有些家族與太子交好的學子,乾脆找到院中的執事,要把薛守志的名冊從院裡抹掉。理由就是丟不起人,他們沒有這樣的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