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該死的帕子(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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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同嚴肅道:“不行,官契簽了的同時即刻過戶,否則這之後我再尋不到你給我過戶鋪子,那也是麻煩事。”
過戶銀子太多,賣家不願意承擔全部,鄭同又和他磨了會……
過戶銀子最後說定由賣家承擔三分之二,鄭同最後才幫忙徐雅說成了這鋪子過戶的事。
如此,利用賣家著急用錢的心理,鄭同倒是為徐雅省下了十幾兩的過戶銀,反而讓她鋪子買到手時,比契銀沒漲之前還省了些銀子。
雙方叫來牙人簽了契,契約上,因徐雅這個買主正當時並不在場,鄭同先簽了自己名字,只等徐雅明日過來後再重新籤契就可。
最後,他和賣家約定明日早上或者最晚明日下午帶著牙人去衙門過戶。
在鄭同給徐雅辦妥這事時,返回的路上,徐栓子問侄女,“雅雅,你為何讓伯伯去那鋪子外頭守著等買家離開?”
徐雅則謊言道:“那鋪子位置好,我就想租那個鋪子做飯鋪子的買賣,所以想等買家走了後,和鋪子主家談談租賃的事情。如今不用等了,我託了鄭秀才幫忙我辦這事……”
鄭同提了食籃回到宿舍,他和陳澤、許文哲一個宿舍。
為了讀書請教方便,許文哲特意給他們申請的三人宿舍。
許文哲已成親有家小,又家住縣城經常回家,一般不住宿。
而許文哲如今不住宿,則是因家裡出了事。
本來鄭同和陳澤兩人不在一個宿舍,因後來兩人要“狼狽為奸”給說書人寫話本,他們才專門調到了一個宿舍。
鄭同進宿舍時,陳澤正在埋頭奮筆疾書。
聽到某人進來的動靜,陳澤眼帶埋怨地看了過去,“你做什麼要在教諭跟前陷害我!”
鄭同要看不看地撩了眼他,看著是不想理會他的意思。
“我那叫陷害嗎?比起你做的,我做的沒那麼過分吧?我還不是為了你好。你當時也是打著這個旗號,將我的事告知程教諭的。
好了,別和我糾纏這事了,教諭是不是出時務策讓你寫文章了?你趕緊寫。我還沒吃飯,我要趕緊吃飯。”
說著話間,鄭同揭開了吃食籃子。
陳澤因好奇籃子裡都是什麼吃食,根本靜不下心來寫文章。他在籃子被揭開時,丟下筆,立時就圍了過去。
籃子裡入眼的,首先是左邊一包用油紙整齊包著的琥珀核桃。
中間放著一個小的帶蓋子的平底砂鍋,砂鍋上下還擠著夾了肉的白饅頭各一個。
右邊是一個白包袱,裡頭應都是白麵饅頭。
食物擺放的很整齊,鄭同對此表示很滿意。
“饅頭夾肉嗎?”陳澤問。
徐雅給鄭同做的其實就是後世的肉夾饃。
不過,這會這裡還沒有這種吃食,陳澤就按照自己看到的實物那麼叫了。
想起徐雅說的涼了吃會肚疼的話,鄭同便找來平常他們燒水的陶茶爐,準備先烤了兩個夾好肉的饅頭。
尋常他們夜讀睡得晚也會餓,故而他們經常會用茶爐烤制和燒熱各種食物來吃。
宿舍裡還有帶著篦子的小陶鍋。因此做這些,鄭同還是很熟練的。
砂鍋裡是紅燒肉,紅燒肉裡還燉了吸滿了湯汁的南瓜。
其實徐雅想往那裡頭燉土豆的,但是目前這個時代還沒有土豆,她便只好拿了廚房裡有的南瓜燉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