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迅速開展輿情管控,由陳超牽頭。

陳超會同景豪所在現場周邊對圍觀群眾進行法制宣傳,嚴格現場音影片資料的管控。

經查,犯罪嫌疑人康丹系死者吳志紅的親生母親,因康丹長期患有抑鬱症,且夫妻感情失和,產生厭世情緒。

案發當日她帶吳志紅前往寧東江灘投江自殺。

犯罪嫌疑人康丹將吳志紅按入水中約20分鐘致其溺水死亡後,投江輕生未遂。

返回家中,她向她父母說明情況後,從15樓家中跳樓自殺。

“叮!宿主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5月21日凌晨5時30分,晨練群眾在寧東江灘三期“遺愛苑”汽渡碼頭的蘆葦叢中發現一具男屍。

“死者頸部被割,隨身腰包內錢物被洗劫一空,距離屍體20米的長江邊,一輛電動車淹沒於水中。”

水上分局接警後,當即抽調刑偵大隊、景豪所、濱溪所等單位30名刑偵民警成立專案組全力攻堅。

嶽劍奉曹松副局長命令帶隊指導專案偵破。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嶽劍道:“各小組密切協作,迅速查明屍源,確定工作重點。”

專案組透過對死者隨身攜帶的手機和遺留在現場的電動車進行倒查,快速查清了屍源。

平農道:“被害人管力,男,50歲,鷹城市人,暫住寧東區月塘湖148號,從事“摩的”營運工作,經常在精勝路與快樂路交叉口的市房產局門前侯客。”

“5月20日晚20時許,管力駕駛電動車駛入精勝路拉客後未見返回。”

經過分析,嶽劍推斷:“該案劫財殺人可能性較大,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是被害人當晚搭乘的最後一名‘乘客’!”

“將工作重點確定為最後一名乘客!”

專案組一方面透過細緻地勘驗屍體,準確地推斷出被害人的死亡時間,從而進一步縮小影片資料檢視範圍,及時鎖定犯罪嫌疑人蹤跡。

另一方面透過仔細地勘查現場,及時地從電動車後視鏡、後備箱等部位提取指紋,從江邊泥土中提取清晰鞋印。

從現場血斑、死者指甲內提取生物DNA檢材,確定寧東江灘三期“遺菱苑”汽渡碼頭江邊為案發第一現場。

“進行影片接力追蹤,鎖定犯罪軌跡。”

調閱140個監控探頭影片資料,調取現場周邊江灘影片、走訪大量案發同時段江灘遊玩群眾。

楊睿報告道:“被害人5月20日晚21時2分、38分駕駛電動車載同一名青年男子兩次從江灘步行道拐入汽渡碼頭通道,此係進入案發現場唯一道路。”

由此初步證實了專案組前期推斷,刻畫出被害“摩的”以及嫌疑人的行走“路線圖”成為突破此案的關鍵。

嶽劍指令道:“從摸排摩的與候客點至案發現場的路線、嫌疑人作案後逃離江灘路線入手進行影片追蹤。”

經過連續兩天工作,在140個探頭近165個小時的影片資料中,捕獲了“摩的”、“嫌疑人”的“影像”,串聯出清晰完整的“路線圖”。

最後,在影片偵查支隊的協助下,楊睿擷取了嫌疑人逃離江灘後乘坐“計程車”返回“嘉安”社群的影片,獲取了嫌疑人正面清晰體貌特徵,調查走訪查明瞭嫌疑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