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圍繞彭洪福一方人員開展調查,採取公秘結合的偵查手段,收集掌握深層次線索;由肖光明牽頭。”

“二是組織力量對受傷的人員進行詢問,進一步深入掌握案件的有關情況和細節;由孟寬牢頭。”

“三是對現場目擊者進行廣泛走訪,收集固定證據;由平農牽頭。”

“四是取得市局情報的支援,對在逃人員採取手段,摸清其逃向。由夏嵐嵐牽頭。”

經過5月2日凌晨和上午的連續工作,在寧州局和情報的大力支援配合下,嶽劍查明彭洪福等人已逃往石城市。

嶽劍隨即組織力量奔赴石城開展追抓。

當晚6時許,在石城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嶽劍帶領上官爭和孟寬等刑警在該市西美華路一私營診所內抓捕一批涉案嫌疑人。

其中有彭洪福、黎春蘭(彭洪福之妻,石城人)、周雲(男,23歲、香晉人)、田在明(男,21歲、石城人)、胡起年(男,39歲,北冼人,頭部、手部受傷)、李平渝(男、27歲、石城人)等6人一舉抓獲。

晚11時許,嶽劍帶隊將6人押解回寧州。

經連夜突審,上述人員初步交代了與郭海等人因糾紛發生打鬥的犯罪事實,此案告破。

……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5月5日14時許,寧東局接110指令稱:在江灘景豪廣場江邊發現一具水屍。

警務指揮處迅速排程刑偵大隊、景豪所出警,經法醫勘驗,死者為23歲女童,無明顯外傷,系溺水死亡。

16時許,市局指揮中心反饋資訊,稱寧北轄區當日1起跳樓自殺警情可能與此相關。

同時,寧東分局接110指令稱:有一3歲女孩在江灘失聯。

與上述水屍警情比對後,發現相似度極高,民警立即聯絡報警人。

經報警人現場辨認,確認死者為吳志紅(女性,3歲,寧北區人)。

經瞭解,當天上午康丹(死者母親)帶吳志到寧東江灘,回家後稱女兒已經淹死,隨後跳樓輕生,目前正在醫院搶救。

寧東分局立即啟動命案偵辦機制,局長孟勤要求所隊聯動,迅速破案。

刑偵大隊長趙勇軍帶領刑偵大隊相關人員到景豪所成立專班,連夜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嶽劍奉寧州局曹松副局長和蔣劍支隊長、胡廣大隊長命令帶隊指導專案偵破。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嶽劍指導專案組部署開展工作,兵分多路。

一是迅速開展影片調查,由楊睿牽頭。

專班民警迅速對江灘影片監控進行全面排查,發現當天7時30分左右康丹帶女兒從大流門閘口進入江灘,並向江邊走去。

“9時30分左右康丹獨自一人從同一閘口離開江灘。”

二是迅速開展走訪調查,由肖光明牽頭。

“透過調查,發現當天上午景豪所轄區曾接到一起投江警情。”

專班民警肖光明與平農等人找到報警人和目擊者製作詢問筆錄,證實康丹曾有投江自殺行為,後查明此前小孩已被康丹推入江中。

在寧北分局夢園所的大力協助下,調取跳樓警情的相關筆錄和證據。

孟寬到醫院向犯罪嫌疑人康丹及其家屬瞭解情況,查明真相和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