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給丈夫下毒(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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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說過多次了,只是剛認識。”
“翟基安是什麼時候離家出走的?”
“我不清楚。後來聽潘美菊說他是五一期間出走的。”
“你5月4日有沒有去過幹山堖?”
“沒有。那地方有近百公里,我沒事去那裡幹嗎?”
面對嶽劍的連珠炮似的發問,並丟擲試探性的證據,開始心慌。
“你們問吧。”
“你是什麼時候認識潘美菊的?“
“是在前年11月上旬。”
“你記得很清楚哦!”
“我對她印象深刻,另外有記日記習慣,這個時間段肯定不會忘了。”
嶽劍使用震懾術,道:“你與他究竟是否有姦情?!我們已經調查得很清楚,這又遮不住,還不講清楚是態度問題!“
黃松敏垂頭喪氣,後回答:“有,是有。不過是她勾引我在先,……”
嶽劍冷聲道:“這是道德問題,不用分辨誰對誰錯,誰錯在先,說具體!”
“是這樣的,前年11月上旬我到翟畈村做蔑活。翟基安找我幫忙編曬席、揹簍。在這段時間,我認識他老婆潘美菊,見她有點味道,就眉來眼去。她對我也很有好感!”
“嗯,接著講!”
“一天晚上,我提出要與她‘睡覺',她半推半就地答應了。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我即使到很遠的農家做活,也要到她家過夜……”
“翟基安有沒有發覺你們姦情?”
“沒有。我們一直瞞著他,少數村民有所懷疑。”
“你有沒有借錢給潘美菊?”
“哦,有借錢。”
“借了多少?有沒有還?”
“警官,我們私下借錢不犯法吧?”
“這不犯法,但要將經濟上來往說清楚,不然怎麼洗脫嫌疑?”
“嗯。確實借過,是她以購化妝品、要給孩子買文具繳補課費等各種名義借走近五萬元。”
“她還沒有還?”
“當然不會還,我為了哄她開心,有求必應。因此,我們互相離不開誰了。”
嶽劍將情況通報給在外調查的張盛和方浩他們,讓他們進一步核查,隨時反饋新情況。
“你有沒有讓潘美菊提出離婚?”
“沒有。潘美菊講翟基安為人老實本份,一根筋,離婚也會糾纏不清,不如就這樣。”
“你有沒有提出與自已老婆離婚?”
“沒有。我瞞著我老婆,觀察兩邊狀態再說。知道這不道德,不敢過份張揚。”
審訊中,史慶接到新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