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1月,復出後的2號將視察的第一站定在了廣東。

省主要人物向2號彙報工作時,“逃港”作為一個重大的惡性事件被捅了出來。省一眾主要人物忐忑不安。

2號卻出奇地沉默。連續抽了幾根香菸後,他緩緩轉過身來,平靜地對大家說,“這是我們的政策有問題,不是部隊管得了的。”

滯留美國的第一年,胡娜因沒有身份不能參加任何比賽。

1983年獲得庇護後終於有了身份。

1984年才開始系統訓練並參賽。而此時因為之前中斷了比賽太長時間,她已經沒有積分。必須從衛星賽打起。而此時已經21歲的胡娜,對手常常是十四五歲的少女們。

1985年是胡娜職業生涯最成功的一個賽季。這一年她先是打進了溫網的第三輪,實現了第一個夢想。後又打進了美網的第二輪。藉著當時世界排名第三的美國人Pam Shriver的光,胡娜終於實現了站在中央球場比賽的第二個人生夢想。

這是胡娜在大滿貫賽場上取得的最好成績。不但華夏運動員的最好成績,更是華夏人首次出現在大滿貫賽場。

1992年,胡娜因傷退役。八年職業生涯她總共參加了16次大滿貫比賽,1985年是她取得的最好成績。

就像逃港事件促成了深圳特區的開放一樣,胡娜事件也讓體育界高層尤其是網管中心的高層人士反思。

然而,華夏所有體育專案的目標任務,畢竟是是以亞運會、奧運會甚至是全運會為目標,以爭金奪銀為國家爭榮譽為核心目的的。

網管中心的反思和決策直到1988年才開始有了初步的一點鬆動。這個鬆動來自於網球專案重新被吸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這個契機。

1988年,離開奧運大家庭多年的網球專案,重新被吸納為奧運會的正式比賽專案,而且過去被禁止參加業餘賽事的職業選手也可以參加奧運會、亞運會等綜合性賽會。

這期間又湧現出了一個代表性人物,被後世稱為上世紀90年代華夏最好的女子網球選手的易景茜。

易景茜是蘇省人,出生於1974年。8歲開始打網球,14歲進青年隊,16歲進國家隊。

1990年剛滿十六歲的易景茜入選華夏網球隊,當時時這隻隊伍成立只有兩年。

因為國家體育專案的終極目標是在奧運會上爭金奪銀,所以剛剛被重新納入奧運會正式比賽專案的網球,終於進入了體育界高層的視線。

但因為華夏的網球運動員都是在體制內,此前從未參加網球職業賽事,也就沒有積分排名。但參加奧運會運動員是憑積分排名才能參加比賽。於是,“奧運網球”這個怪胎終於誕生。

所謂“奧運網球,”就是為了能在奧運會上爭金奪銀,在奧運年的前一年,華夏的優秀網球運動員就開始滿世界參加職業比賽,只為了能夠拿到足夠的積分。

當然,這些運動員參賽的所有費用,都是國家或地方大包大攬的。

而一旦奧運會結束,由於經費的原因,運動員到國外參賽的數量立減,甚至根本不允許。本來已經透過一年來的比賽而獲得的積分,以及很高的世界排名,卻因為此後的不參加比賽而迅速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