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最佳‘損’友(求推薦票)(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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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客’是一家藍調慢吧。
略帶文青的名字,還有優雅的環境……以及,憂鬱中極容易擦出曖昧火花的氛圍,讓這裡極得單身白領喜歡。
——聽名字就知道了,這是一家讓人找‘陌生的朋友’的地方。
封燊以前也來過好些次。都是與魏士進一起來的——這裡魏士進最喜歡的獵豔基地,之一。
他很意外地發現,魏士進竟然只一個人。不像這人的一貫行徑。
他坐下了,說:“你不會也剛到吧。”
才還沒得來及選中今晚要交流的‘陌客’?
“我是不好讓你孤身隻影的沒趣。”
“那真是多謝關照了。”
封燊嗤笑一聲抬了一下蠟燭,招來侍應生:“來一杯酒保拿手的雞尾酒。”
“剛趕回來的?怎麼好像興致不高,沒能談成?”
“成了。”
“那你這一副‘有人欠我八百塊,追債沒找到人’的表情又是怎麼回事?這可不像以往的你!”
“我以往又是怎麼樣的?”
“能是咋樣?就是榮辱不驚、尿崩於前色不變唄。”
封燊笑著說:“……我覺得自己有些精神分裂了。”
魏士進興趣來了:“說來聽聽。”這神態,就好像是在說:你有什麼不開心,說出來讓我開心開心……
“不知道怎麼回事,回到華亭,我就好像又回到之前的狀態。跟在溪口就好像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人。”
魏士進突然笑著說:“你剛才說什麼了?你用了‘回到’兩個字。可見你下意識裡,華亭也是你的家。因為在你骨子裡,早印著華亭兩個字。你想磨掉它,哪有那麼容易?”
封燊想一想,覺得這小子說得好像又那麼幾分道理。
“你說的好像有那麼點道理。畢竟……在這裡待了七年多。”他才二十五,才過了幾個七年?
從上大學那年開始。他的人生就刻上了‘華亭’兩個字。
大學四年,他可不是安心呆在象牙塔裡的那種。
在那四年,他在某種意義上說,跟其他的打工人沒什麼區別。那是他到目前為止最辛苦的一段時間。
比給魏士進打工的三年還要辛苦得多。
再有後來三年,他一個剛出校門的畢業生,就撐起了頤博,甚至讓它在行業內站穩了腳跟。
那三年可謂他自認為到目前為止,最成功自豪的日子。
七年時間,他沒能在華亭留下烙印,但華亭肯定給他留下了。
他搖頭說:“看來,我以後要少來這裡了。”
“少來?照我說,你更該多來。你不來……跟‘有了腳氣,稍稍治好了就寧願只穿拖鞋也不用藥’又什麼區別?
“穿拖鞋透氣,腳氣或許不會發病,但病根一直都在。但你總不能一輩子不穿皮鞋吧。”
“你這比喻,味道有點濃……謝謝。”侍應生送雞尾酒來。
“有沒有味道,自己知道。”
魏士進雙眼瞄了一眼門口進來的兩個女白領,又收回了目光。
“其實我覺得,你根本沒必要躲在鄉下。只心態到位了,住哪裡是問題嗎?”
封燊笑說:“問題是,在溪口我感覺比在華亭更輕鬆。”
“輕鬆只是一種心態,懂?你心裡擔著事,當然輕鬆不了。”魏士進抿了一口酒。“我從小在這裡長大。你見過我不輕鬆了?”
封燊想了想,肯定地點頭:“你確實一直都這麼沒心沒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