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業整頓半年。

因為他用藥超量了。

這個中醫也很委屈啊!

五十多歲,說到委屈處,都是淚!

他不知道那藥是過量的嗎?

但有什麼辦法?

現在的藥材藥效明顯沒以前的高,病危時要用多量來刺激病人的身體,讓病人起死回陽。

分量輕了,沒用啊!

但是,藥典上就是那麼規定的,你用多了,就是你的不對?

兩邊,一邊是人命,一邊是規定,你怎麼衡量?

陳風華到現在還記得那個老中醫說的話:

“現在的計程車司機,為了讓急救病人快點到醫院,可以闖紅燈。闖了紅燈,只要去交警隊說明情況,然後有病人家屬證明,或者提前報備,就可以免於處罰。

咱們國家發展這麼久的中醫為什麼就不能搞這樣的制度?”

“我明明把人救活了啊!”

“我都敢拍著胸脯說,那個病人如果讓家屬送到醫院去,他都不一定能活!”

“結果呢?我還是被罰了好幾萬,還停業了半年!”

“還好我在家鄉有些名氣,大家認可我,知道我醫術不錯。所以我重新開業後,大家還來找我。”

“但是到現在,我不敢再治急病了啊!我相信這樣的情況絕對不是發生在我一個人身上的!”

“再這樣下去,我怕我治急病的本事,就忘光了啊!這怎麼能行呢?”

“咱們老祖宗都說過,事急從權,這方面是不是能不要管的太死?”

這可不是一兩個醫生的心聲,是許多民間中醫的心聲!

無奈啊!

用句別人的話說,就是戴著腳鐐趕路!

但是,無論是為了飯碗,為了信念,還是為了其他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仍然有大批的民間中醫,還在堅持著。

不過有些沒有證的,或者說嫌麻煩的,已經不賣藥了。

找一個比較偏僻的地方,只開方,不賣藥。

省得麻煩。

這對中醫的發展,真的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