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四夕語錄:不要把你們的意願,強加在我們下一代的身上,我們不是你們的影子,更不是你們的傀儡。時代不一樣了,追求通往幸福生活的道路,也不一樣了。致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父母們。

看著站在自己面前的二百一十七個人,哥心中高興,哥心中傲嬌!

前世的我,從小到大,從來都是被別人支配,到死也沒有獲得過支配別人的權力,哪怕一個學校裡班級的小組長,一個工廠裡帶班的班長,都沒當過.

沒想到,哥穿越隋朝後,手裡居然有了一支屬於自己的私人武裝,雖然他們現在只是一群戰力渣五的散兵遊勇。但,在哥的帶領下,哥的訓練下,哥的洗腦,不是,是洗禮下,他們會如雨後春筍般,刷刷刷,刷刷刷的快速成長起來,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最團結的,最英勇無畏,最悍不畏死,最忠心不二,最讓人聞風喪膽的頂尖戰力!

只是,看著他們身上那套灰不溜秋的家丁服,我心裡很不爽。

哥的手下,怎麼能穿的如此寒磣,如此遜斃?

他們將來可是哥哥手下最偉大的,最強悍的,最牛逼的,最名震天下的信仰戰士,就像大名鼎鼎的“岳家軍“,“戚家軍“一樣,所以一定要威武霸氣,一定要拉風,震撼人的眼球。

看來是時候拿出哥的絕技之一:開創潮流,引領時尚的服裝設計!

嗯,弄個什麼樣的制服呢?

解放軍的軍裝?不行,這時代的裁縫,都不會做,靠我慢慢指導,太費時間了,哥的時間有限,可沒那麼多閒工夫浪費在這種可有可無的事情上。而且現代人的服裝,太複雜了。沒有縫紉機,光靠人工,既費時間,又需要耗費大量的錢財。另外,古人不一定穿的習慣。光適應都得老長一段時間,哥還指望著他們明天就投入工地幹活呢。

讓哥查一查古代哪個朝代的軍裝,最威武霸氣,最帥氣好看的。

看著腦海中的圖片,我有些猶豫不決:秦朝的太土氣,老套,不要。隋朝的,也不咋地,而且還重樣了。哥部下的制服,要與眾不同,要萬眾矚目,要拉風,吸引眼球。唐朝的不錯,但那是我將來的死對頭李氏父子的,看著就來氣,不要!嗯,宋朝的不錯。元朝的,蒙古人的,不要。明朝的,嗯,不錯。清朝的,也是少數民族的,不要。至於民國的,還趕不上解放軍的呢。不要。

現在,宋朝的和明朝的二選一了。

選來選去,選了半天,不忍放棄其一。

不如,來個二合一吧!

明朝的帽子,造價太高,而且沒有宋朝的范陽氈笠好看,雖然防禦上要強,但功能單一。斗笠可以遮雨,可防曬,而且也比鐵做的頭盔輕,通風。夏天還可以拿來當蒲扇,扇風。嗯,不錯,就它了。

紅領巾,是宋朝士兵的特色,這可以有,與眾不同嘛。另外,我還根據它,做好了工歌:紅領巾之歌。

“紅領巾,真鮮豔!那是宇文三郎的心血染,我們舉手行隊禮。牢記著鄭重的宣言,努力學習,努力幹活,努力報效宇文三郎!......。”

披風,可以有。因為它拉風,帥氣。但是不能普及,不然就太普通了。所以,以後披風,只能哥手下重要級別的頭領,才能佩戴披風。而且紅色,有些太單調。以後按級別大小,來個紅黃黑紫青藍白。

衣服,宋朝的不行,穿鎧甲,老楊會懷疑我是不是想造反。武士裝又不好看。看看《水滸傳》裡的人物形象,不咋地。明朝的鴛鴦襖不錯,又省錢,又好看,又輕便。當然,這鴛鴦襖,也不能依葫蘆畫瓢的照搬,得進行合理的修改,畢竟我現在的手下,不是用來打仗,而是用來蓋房子。做制服是為了整齊,好看。

至於下身的褲子,宋朝的和明朝的差不多,都行,都可以用。當然,褲腰得改,哥可不想看見他們的褲腰帶一鬆,就露出大白腚。釦子現在沒有,打造出鉤子和釦環還是可以的。

鞋子,穿千層底吧!馬靴,長筒靴,幹活太不方便了,而且太臭腳了。

再看看他們一頭亂糟糟的,如雜草一般的頭髮,哎,慘不忍睹啊!

雖然女的,我買的女奴,可不止阿朵,阿塔,阿達,三個。那三十四名裁縫,都是女的。不但可以用來做女紅,洗衣服,做家務,還能燒火打雜,最後還能給我手下的男奴,配對。當然,我是不會強行的給他們拉紅線的,老婆得自己找的才是最好,最合適的。沒有感情的婚姻,不會幸福,長久。

說到哪裡了?對了,頭髮,女人愛乾淨,雖然頭髮整理的比男人整齊,但營養不良的頭髮,再整齊也好看不到哪裡去。不注重這些打扮的男人,就更不用說了。

“從現在開始,你們,男的,一律剃光頭,鬍子也得給我刮乾淨。女的,一律馬尾辮!而且,必須每天洗頭,刮鬍子!三天洗一次澡!”

不等眾人反應,我直接命令家丁和婢女道:“開始!”

哼!哥是主人,你們是我的奴隸,賣身契在手,打死都不用吃官司,所以我的命令,對於這些奴隸來說,就是聖旨,反抗無效。

哎呀呀,第一次體驗萬惡的皇帝權力,主宰他人命運,生死的感覺,真他媽爽!

看著一個個青皮西瓜和馬尾辮子,在那些我提前安排好的家丁和婢女的手裡出現,哥的心裡,一種滿足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看著所有男人,家丁除外,都變成了光頭。所有的女人,公主府的婢女除外,都變成了馬尾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