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具官論(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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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卿有什麼想法,是否用科舉選上來一批人,會改變一下局面。”
蘇綽搖了搖頭,道:“不會,現在也不能開科舉,學子學業未成,倉促為之就是拔苗助長。此為百年大計,怎麼也得滿十年,完成了全部的教育科目才能進行科舉。”
“況且。”蘇綽話鋒一轉,道:“科舉取士,絕非一開始就能轉變官場習氣,臣倒覺得需要幾代人的努力才能均衡科舉官與察舉官之間的比例。而且官場是個大染缸,再有理想抱負計程車子,十年寒窗驟然為官,也會被各種陋習逐漸侵蝕,最終成為甚至比現在的官吏更貪的人。”
元冠受有些頭疼,總不能每隔幾年就大開殺戒吧。
末位淘汰或許一開始有用,但任何制度都會淪為黨同伐異的工具,後世明代的京察就是一個再明顯不過的例子,誰掌握著官員淘汰權,誰就能肆無忌憚地打擊異己。
“那該怎麼辦?”
蘇綽的回答顯得也有些無奈:“每隔幾年,用不太貪的貪官去反一批太貪的貪官,自然能清淨幾年。”
“呃...”
元冠受自斟自飲,問道:“為何要用貪官?”
蘇綽不答,反而直言道:“此為治標不治本的法子,用幾次堅持到科舉正式鋪開還行,不能做長久之用。”
這都是赤果果的屠龍術,官場和治國哪有那麼多偉光正的東西,更多的是這種利益交換和不能明說的勾當,今日蘇綽喝上頭了,少了些謹慎和避諱,話題開啟,君臣之間便再無顧忌。
元冠受換了個角度問:“既然用了貪官,為什麼還要反呢?”
“這有兩個要點:其一、天下不貪的官很少,出於交際、面子等等官場陋習,官員或多或少都會貪一點,對於官,至尊不必怕他貪,怕的是他不聽至尊的話,並且不僅貪還不幹事。以反貪官為名,消除不聽至尊話的官,保留聽話的官,這樣既可以消除異己,鞏固至尊的權力,又可以得到百姓的擁戴。
其二、官吏只要貪贓枉法了,把柄就在至尊手中。他敢做的太過分,導致民怨沸騰,或者讓至尊不滿,就以此為由滅了他。貪官怕至尊滅了他,就只有乖乖聽朝廷的話。所以,‘反貪官’是至尊駕御官的法寶。如果至尊不用貪官,只用清官,就失去了這個法寶。
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百姓擁戴,他不聽話,你沒有藉口除掉他。硬去除掉,也會引來黎民騷動。對於貪官,你一是要用,二是要反,使官僚隊伍成為清一色擁護至尊的人。”
“如果因為用了貪官去反貪官而招致民怨沸騰怎麼辦?”
蘇綽答:“祭起反貪大旗,加大宣傳力度,證明至尊心繫黎民。讓百姓認為至尊是好的,而不好的只是那些貪官,是貪官小人矇蔽了至尊。
朝廷要把責任都推到他們的身上,千萬不要讓民眾認為至尊是貪官的後臺。至尊必須讓百姓認為,皇帝是好的,壞的是貪官。地方出現這麼多問題,不是身居宮闕的至尊沒能力搞好,而是下面的官吏們不好好執行至尊的政策。”
今天的對話顯然有點過於真實了,元冠受復又問道問:“民怨太大的官吏,拿他們怎麼辦?”
蘇綽斬釘截鐵地答道:“宰了,為民除害!貪汙的錢財直接充國庫。”
這句話的潛臺詞是,皇帝可以不負搜刮民財之罪責,而得搜刮民財之實惠,鉅貪就是皇帝的錢包,如魏忠賢,如和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