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企鵝蘭登書屋(求訂閱)(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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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聞後的湯普森眼前一亮,頓時想到了一個絕佳的辦法,確實以他目前的中文水平百分之九十九的文學作品都看不懂,但並不妨礙其他人看懂啊,尤其是能夠獲得“金書籤獎”的作品,想必肯定是極優秀的作者。
既然如此,他直接摘“現成的果子”,選擇把華國最好的作品翻譯成英文帶到歐美去,成功機率不就狗眼可見的水漲船高嘛。
當然這個“金書籤獎”大賞夜晚,湯普森是決定了要去的,不過不可能就這樣毫無準備去,最低限度帶上一個翻譯是必須的,這個人選自然落在了提醒他“金書籤獎”的員工身上。
而這個員工的名字叫於鴻明,很巧的還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
傍晚時分。
“老婆,我這個樣子怎麼樣,帥不帥。”
“帥帥帥,快去吧你,不要讓人家等你!”
羅文在老婆面前好生顯擺了一頓自己即將要走紅毯後,才精神抖擻地坐著一輛勞斯萊斯魅影來到了李淳罡所住的希爾頓酒店樓下。
別誤會,羅文可沒有錢買得起勞斯萊斯魅影,就算是有錢了也不會捨得買,在一個三十而立的顧家男人看來,車是貶值的,有就好,真正重要的還是房子。
這輛勞斯萊斯魅影是羅文提前一個星期找租車公司租回來的,而隨車的司機則是租車公司附贈的“贈品”。
“金書籤獎”、“金唱片獎”、“金人獎”作為華娛最受矚目、最重磅的三大獎項,每一次舉行都是備受關注的。
他一個文學代理人大可不必,但李淳罡可不行,不是鋪不鋪張、浪不浪費的問題,這是一種身份地位的提現,用俗一點的話來講就是裝十三,這是必須!
信不信他們兩人要是隨便喊一輛車去到“金書籤獎”現場走紅毯,馬上就會出現媒體爭相報道:
“知名網文作家月入千萬,出行全靠計程車。”
“‘金書籤獎’提名作者至淳至罡乘坐計程車到達現場。”
“……”
距離“金書籤獎”的入場開始還有不到十分鐘的時間,此時門外紅毯的兩旁早已架設好各種“長槍短炮”和無數的記者、攝影師,同行之間互相議論著今晚的大獎,眼神卻時刻關注著紅毯的最前頭。
越是臨近入場時間,他們就越是要打起十二萬分精神,因為隨時都有可能會有人提前來到入場。
新聞新聞,就體現在一個“新”字上面,過時的新聞也就失去了價值!
“也不知道今晚會不會有重磅明星的出現。”
“據說舉辦方邀請了不少娛樂圈舉重若輕的大咖級人物,而且今晚還有不少現場驚喜要宣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