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掌管了全國戶籍畝田,每一地每年該繳多少稅,折算多少稅銀,戶部也是門清。

簡化了稅制,方便徵收稅款,使地方官員難於作弊貪腐,而增加財政收入。

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扼制了地方官員貪腐。

徭役也是一樣,家裡有多少人,在衙門需要徵役的時候,就按規定出多少人,不想出人,也能出錢代役。

扼制土豪、地主,避免土地私有制發展,使土地交易賣買日益資本化,杜絕地主豪強,勾結官府,強佔百姓土地,並且逃避相應的賦稅。

但是,‘一條鞭法’豐盈國庫,是富國之舉,卻也‘銀貴谷賤’,商人難免抬高銀價,谷賤傷民。

於是,在‘一條鞭法’的基礎上,‘攤丁入畝’應運而生。

昭永帝廢除了“人丁稅”,並親筆寫下“永不納丁’,後代有不肖子孫,想要收人頭稅,還要掂量一下祖宗‘孝道’。

人頭稅佔了百姓納稅的三成以上,不用繳納人頭稅,在實質上大大減輕百姓的負擔,光是這一條,就讓老百姓們感恩戴德。

人丁稅也是貪官汙吏們,貪腐的最大途徑,簡單易操作,廢除人丁稅,就相當於廢除了,貪官汙吏對百姓最大的壓榨途徑。

張榜一出,百姓們激動得跪在地上,高呼:“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自此,天下歸心。

昭永帝暴戾嗜殺之名,無人提及。

而‘攤丁入畝’繼續延上一條‘一條鞭法’。

田按什麼分?

按人口分,生得越多,田分得越多,不需要繳人丁稅,多生多分田,這是為了提高人口,提高社會生產力,進一步扼制官商勾結,貪腐成風,使之少了一個貪腐的渠道,加強了對地方官員的管控。

同時,人口增多,生產力提高,也足以彌補人丁稅的損失。

生產力的提高,使國內物資更豐富,也能彌補‘一條鞭法’,帶來的銀貴谷賤,谷賤傷民。

這兩個政舉,都是在大周朝的前車之鑑上,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是為了緩和社會矛盾,促進生產發展。

除此之外,昭永帝還頒發了‘均田法’。

將荒蕪或沒收所得的土地,作為公田公土,按人頭分給百姓,軍士給田五分,平民四分,孤寡和殘廢者三分,田主不得多佔田地,更不得任其荒蕪,違者以強佔土地論罪,進一步使百姓脫離當地豪強地主的控制,加強對朝廷集權。

這三項,是面向百姓所施的仁政,將農業發展放到了首位。

殷懷璽又頒發了專門針對士族官員繳稅的稅法。

廢除原先的“免徵”條款,改成視功名、官職大小,酌情免、減、遞各項稅款。

比如中了秀才,原先名下的田畝不需要徵賦,但現在改成五畝以內免徵,超過五畝或五畝以上,就要視功名的大小,視田畝的多寡納稅。

按田丈畝,家裡有多少田,就要按規定納稅,田越多納的稅款就越多。

總而言之,就是皇天老子也要依法納稅。

凡發現漏繳、少繳、不繳,視稅款大小,情節嚴重,依法處以十倍或抄家流放、梟首等。

殷懷璽還規劃了商稅。

首當其衝的是‘關稅’,凡朝廷下設的陸路官道關卡,都設‘關稅’,通行要繳一定的銀錢,平民一分稅,商人三分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