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全員兇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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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二,修念卿失蹤根本不是突發事件,而是一早就設計好的,甚至修懷貞這個旅館的二股東曾經帶著智商缺陷的孩子在這棟旅館裡演練過了很多次。
根據時間表和格林的洗澡和潔癖特徵,犯案順序應該是這樣的:首先,盧昶敲門進入陶漢昌的房間,趁其不備打暈陶漢昌,把字條放在菸灰缸裡燃燒,讓它燒得恰到好處。
然後,身強力壯的盧昶便揹著昏厥的陶漢昌下樓,去到冷庫,做好折磨的一切準備工作。臨走時,給修念卿留門。
1點之前,盧昶便做好了準備工作,但他並沒有弄醒或者是折磨陶漢昌,這並不是因為他對陶漢昌的仇恨不強烈,而是因為格林先生有潔癖。
1點至1點10分,喬川和盧昶在旅館裡巡視。此時除了他們倆,所有人都按兵不動。
1點10分至20分,喬川盧昶分別在修懷貞和井青寒房間,而這10分鐘裡,格林往返冷庫,率先折磨陶漢昌。計劃中他來首當其衝就是大家對他潔癖的照顧。可儘管如此,格林先生還是非常不適,回房接聽完電話後馬上洗澡。
格林掐準時間回房,修懷曼掐準時間提議給格林打電話,喬川盧昶在修懷貞房間,聽到了格林的不在場證明。
接下來喬川盧昶在阮瑤房間裡,修懷貞往返冷庫,折磨陶漢昌。
接下來喬川盧昶在蘇堃頡和格林房間裡,井青寒往返冷庫,折磨陶漢昌。
接下來喬川盧昶在四樓檢查他們自己的房間時,阮瑤往返冷庫,折磨陶漢昌。
最後,喬川盧昶進入陶漢昌房間,發現了拿著刀的修念卿,盧昶下樓去叫修懷貞上來,撒謊說三個女人一直在一起。
第三,關於嫁禍洪彥非。實際上,案發的凌晨,洪彥非一直就在自己的房間裡睡覺,絲毫沒有察覺到外面的劇變,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即將走到窮途末路。
直到他被大家吵醒,聽說陶漢昌不開門,喬川和盧昶要用備用鑰匙進去,他這個狗腿子肯定會一馬當先去提醒陶漢昌穿衣服。盧昶跟他一起進去,故意大聲說洪彥非要藏什麼,然後突然把他禁錮住。當時的洪彥非是莫名其妙,不懂盧昶為什麼突然來這麼一句。
有關洪彥非房間裡的帶血的白襯衣和空酒瓶,那就更好辦了,洪彥非睡覺肯定脫襯衣,格林或者蘇堃頡有的是機會在洪彥非被拷走之後進入他的房間,把之前用注射器抽的陶漢昌的血液注射到白襯衣上,造成血液噴濺的假象。
空酒瓶很大,盧昶自然不可能親自帶去嫁禍,但如果格林一早就把空酒瓶藏在洪彥非的房間裡呢?這是最容易操作的部分。
喬川虛構的這起案子,其實他並沒有留下明顯的破綻去證明自己的錯誤,因為這已經是第三起案件,沒有必要寫的那麼明顯了,前面兩個明顯是改編自阿加莎的《尼羅河上的慘案》、《無人生還》,看到這起旅館謀殺案的讀者,再笨也能想到《東方快車謀殺案》了。
所以這起旅館謀殺案的暗示,仍舊是喬川在告訴讀者,他錯了。與原著中大偵探波羅故意犯錯放過12個兇手不同,喬川這個糊塗偵探是被利用了,無意中放過了殺害陶漢昌的真兇,但卻也消滅了一個殺害三名少女的連環兇手。
易文翰拿出紙筆,打算開始提取旅館謀殺案最後推理部分的摩斯密碼,只有找到了案子對應的真實歷史上發生的案件,虛構和真實案件對比之下才能解讀真實案件的真相。
第一次,喬川以錶盤上的三點和七點鐘位置去暗示摩斯密碼中的字元間隔與單詞間隔,第二次,則是三年前和七年前,這一次,喬川又使用了一種新的方式,但跟第一次的三點七點鐘位置異曲同工。
推理之前,喬川特意強調了眾人身處餐廳圓桌周圍的位置,很明顯,他是把圓桌比作了圓形的錶盤。
喬川的原文是:格林先生依舊是坐最裡面最中央的主位,與他正對的是我,我左側是站著 盧昶,盧昶的左側與他隔開一段距離的是修懷貞和修念卿。與修懷貞正對的,是蘇堃頡,蘇堃頡的兩側分別是阮瑤和井青寒。
在提取摩斯密碼前,易文翰先畫了一個圓形錶盤,在12點鐘的位置寫上“格林”,與之正對的6點鐘位置是“喬川”,喬川左側也就是7點鐘位置是“盧昶”,盧昶上方與他隔開一個鐘頭距離的9點鐘位置是“修懷貞”,10點鐘位置是“修念卿”,9點鐘位置正對的3點鐘位置是“蘇堃頡”,蘇堃頡兩側一兩點鐘和四五點鐘位置的是“阮瑤”和“井青寒”。
也就是說,身處3點鐘位置的蘇堃頡代表“三點”,也就是字元與字元的間隔,只要蘇堃頡一說話,說明一個字元結束。身處7點鐘位置的盧昶代表“七點”,也就是單詞與單詞之間的間隔,只要盧昶一說話,說明一個單詞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