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全員兇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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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快車謀殺案》,易文翰看完了喬川筆記中的第三個案子,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赫赫有名的這部小說。
雖然說這起旅館謀殺案發生在旅館,不是火車上,出場人物的名字和職業也跟原著小說裡的人物名字職業不同,乍看之下看不出二者之間有何關聯。但因為有了前面兩個案子的鋪墊,這第三起案件,只要透過推理得出結論——全員兇手,便可以與《東方快車謀殺案》對應。
喬川又一次故意推理錯誤,把全員參與犯案的案子錯誤推理成了一人犯案。
阿加莎的原著《東方快車謀殺案》講的是一起發生在在豪華列車“東方快車”上的謀殺案,講述了大偵探波洛在殺機四伏的列車上撥開重重迷霧,最終推理出十二個嫌疑人全都是兇手,共同合謀一人給死者一刀復仇的故事。
小說探討了法治不健全的情況下的私刑尋仇,人情正義與法理爭議之間的重重矛盾。
小說中的死者是多年前的綁架案,得到了贖金去撕票,殺害了幼童,這場悲劇又引發了周圍人的其他悲劇,而綁架犯最後卻因為賄賂而脫罪,搖身一變成了商人。
多年後,當初被綁架犯牽連的12個人共同登上東方快車,只為了設計一場全員參與的謀殺。最後,大偵探波羅看穿了12個人的詭計,卻還是選擇放過他們,推理是外人作案。
喬川虛構的案子裡其實還是有幾點跟東方快車謀殺案刻意雷同的:
第一,案發當晚身處旅館的、除了蘇堃頡之外的其他人全都對陶漢昌和洪彥非這對兒狼狽為奸的壞蛋恨之入骨,包括早就看不慣陶漢昌的卑劣想要取而代之的盧昶,還有曾經被陶漢昌和洪彥非威脅和毆打的喬川。
第二,眾人對陶漢昌和洪彥非的仇恨都源自於過去的案件,不同的是,牽扯的案件有兩件,一件小案子是修懷貞的初戀情人,一件大案子是洪彥非殺害三名少女。此外,這次的全員謀殺之後還有一個全員栽贓,大家的目的是一石二鳥。
雖然陶漢昌死了,而且是被虐死的,洪彥非還活著,但可以想見,洪彥非在警察局即將要遭受到的嚴刑拷打會比陶漢昌經受得更加殘忍,至少持續的時間會更長。所以說這場一石二鳥的復仇計劃,才會得到所有人的認同和配合。
當然,這些人之中不包括喬川。喬川可以說是這些人請來的一枚棋子,諷刺的是,盧昶邀請喬川參加這場聚會,表面上說承認他有能力,想要藉此幫助他迴歸偵探的身份,而實際上,盧昶是看透了喬川就是個半吊子偵探,絕對會落入他們設計的圈套,幫助他們圓滿達成計劃。
所以旅館謀殺案的真相其實是,除了喬川、陶漢昌和洪彥非之外的所有人精心設計好的一齣戲。
首先,關於殺人動機。其實筆記裡已經說得很清楚,所有人都有殺人動機。
修懷貞是為初戀情人復仇,她的孩子修念卿雖然是個弱智,但也懂得聽母親的話,配合演戲,刺陶漢昌的屁股,拿著餐刀躲在陶漢昌的房間,還有最後配合母親證明陶漢昌是跟洪彥非一起離開房間。這說明母子倆演練過很多次。
阮瑤是為了給師兄池大鵬復仇,而蘇堃頡完全是為了配合愛人加入這場計劃。
井青寒其實早就知道了自己嫁錯了人,她無法接受自己報恩嫁給了仇人,所以糾錯最好的辦法就是殺了陶漢昌和洪彥非。至於說她是如何知道的可以省略不究。
格林先生是為了給女兒復仇。但他收到的勒索信值得商榷,可能是格林先生為了配合計劃自己造假,也可能是盧昶為了讓格林加入,偽造了勒索信。
盧昶是為了頂替陶漢昌。同樣,至於說盧昶是如何知道洪彥非和陶漢昌狼狽為奸的真相帝,不是重點,也可以省略不究。
其次,關於不在場證明。在時間上,每個人都有短暫的不在場證明,其中格林和修懷貞還有兩次不在場證明,格林是一次電話一次進入房間,修懷貞則是呆在房間裡,喬川和盧昶去而復返進過她房間兩次。
所以喬川認為每個人都無法持續在冷庫折磨陶漢昌一個小時,更加無法提前預知他們挨個房間搜尋孩子的這個意外事件,從而適時回到自己的房間,等到他們搜尋完畢房間又重回冷庫。
其實喬川在此處犯了兩個錯誤:
錯誤一,兇手不是一個人,而是五個人,三女兩男,五個人像是接力賽一般,一個一個地去到冷庫,所以不是一個人中途跑回來應付突擊檢查房間。
大家一起分攤折磨陶漢昌這個享受復仇的任務,同時也是一同分攤冷庫的低溫,既然每個人都只在冷庫呆一小會兒,根本就無需洗熱水澡或者喝酒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