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併案(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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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文翰嫌棄地瞪著高朗,“高朗,你得了失憶症了?”
“啊?沒有啊。”高朗不明所以。
“為人父的大叔,能夠當18歲尹萌萌的男朋友?”易文翰無力地問。
“那不一定,有些女孩子就喜歡大叔。”高朗不服氣。
“好吧,那麼苗睿的那六個朋友,也就是眼下案件的六個嫌疑人,其中三個是男的,你看哪個像是當爹的?”
高朗撓頭,回憶了一下,自己嘀咕:“我記得他們三個分別是17歲,18歲和20歲,要說能當爹……不對,兩年前當爹的話,就分別是15歲,16歲和18歲……”
易文翰無奈地閉眼休息幾秒鐘,等待高朗自己想明白。
“對了,應該是兇手18歲生日那天發生了什麼,所以他才對這一天情有獨鍾。”高朗對這個猜想非常有自信。
“現在猜測這些沒有意義,接下來我們的排查分三條線,一方面,排查苗睿那六個朋友的背景以及跟苗睿的關係;另一方面,查苗睿和尹萌萌之間的交集;最後,重啟尹萌萌的案子,查她的男友。”
“我懂啦,”高朗的思路也很快跟過來,“如果兩個死者的交集就是那六個人其中之一,那麼他就是兇手!或者說尹萌萌的秘密男友就是那六個人其中之一,那他就是兇手!”
易文翰苦笑,真要這麼簡單還好了呢。但警察的直覺告訴他,絕對不會是這麼簡單,兇手隱藏得很深,搞不好根本不在那六人之中,這一次,他又是遙控殺人。
可是用什麼方法能夠不在現場遙控苗睿自己墜樓呢?易文翰自認為自己想不到什麼方法。
而且動物卡片也是案件中極為關鍵的一點。易文翰剛剛查過,類似的動物卡片一套從十幾個到幾十個不等,要是這個兇手真是個隨機選擇目標的變態,莫非他要齊集一整套卡片?
兇手為什麼要在死者身上塞動物卡片?兇手為什麼要選在被害者18歲生日那天殺人?兇手是隨機選擇18歲的目標還是針對尹萌萌和苗睿?兇手下次犯案會間隔多久?
一切都是謎。
“吉老師,”易文翰眼神飄過吉時,見他還在出神,便伸手在他眼前晃晃,不滿地問,“你上課的時候有學生溜號,感覺如何?”
吉時回過神,不好意思地笑笑,“易隊,我沒溜號。”
“是嗎?那你說說,我剛剛佈置的三個偵查方向是什麼。”易文翰很享受這種教育老師的感覺,相信在座各位也同樣樂在其中。
吉時臉色一沉,心虛地尬笑。
“還說沒溜號?”易文翰板著臉。
吉時清了清喉嚨,難掩興奮,“我剛剛,好像是發現了了不得的事情。”
“哦?願聞其詳。”易文翰沒有展現出多少興趣,彷彿面對的真是一個要轉移矛盾點的頑劣學生。
吉時自信一笑,面向大家,聲音鏗鏘有力,“根據我的推理,兇手還會第三次犯案。”
“多新鮮啊,連環兇手,如果不被抓到,大機率會繼續犯案。”一名偵查員不屑地說。
“我的意思是,這個兇手的目標只有三個,現在他已經殺死了兩個,只剩最後一個。”吉時補充說明。
易文翰問:“你的意思是說,兩年前我們沒能捉住他,他才犯下這苗睿的案子,如果這次再讓他逃脫,那麼他就會再殺第三個,也就是最後一個目標。如果我們還是沒能逮到他,他就會偃旗息鼓,自此不再殺人,永遠逍遙法外?”
吉時還是搖頭,“不是。”
“不是?”易文翰覺得自己的理解能力還可以啊。
“我大膽預測,但是也是很有把握的預測,兇手在殺完第三個人之後,就會主動露出馬腳,或者主動投案。”吉時篤定地說。
“不是,吉老師,你何出此言啊?”高朗問出了所有人心中最大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