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若為自由故(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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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齡人之間更能彼此瞭解,新生代的思想更加多元包容。同事同情理解王惠珠,打算蹚這淌渾水。
同事假裝提著厚禮來探望王惠珠,拖住她父母。王惠珠趁機逃跑,下了樓便打車,直奔醫院。她必須要第一時間結束這個錯誤,佔據先機。
詹詠梅聽完這一切,再次詢問確認,王惠珠是否真的不報警。王惠珠說,畢竟是血親,父母對她沒有惡意,他們是真的覺得他們在挽救自己。父母給了她生命,她無法為了這份恩情喪失自我,成為父母的傀儡,那麼唯一能為他們做的就是達成他們的心願——家醜不可外揚,不把他們送進監獄。
“我為王惠珠做了檢查,她的情況有點特殊,畢竟之前從未做過產檢,引產有一定難度,風險很大,”詹詠梅講完,已經眼含熱淚,“也許在他人看來,王惠珠冒著生命危險去扼殺一個孩子,簡直是沒人性,不但不想讓孩子活,連自己的命都拿來冒險。可我能理解她。”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王惠珠可真是個難得堅定自主的女人。”易文翰感嘆。
“是啊,簡直是人間清醒,”高朗也跟著感懷,“不是說她不婚主義是清醒的,婚與不婚沒有對錯,只是個人選擇而已。人間清醒是說她敢於追求自己所要的生活,敢於跟大多數人不一樣。一個人能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難,難的是跟親人和全世界對著幹,幹到底。”
“說得好,”詹詠梅讚賞地看著高朗,而後又無奈地說,“後來王惠珠的父母找上醫院,連同衛鵬一起來當醫鬧,說我跟王惠珠一樣沒人味兒,打掉人家5個月的孩子會遭天譴報應。哼!”
易文翰想到吉時轉述的小說內容,郎中鬼見愁也同樣被人詛咒說會遭報應,斷子絕孫,可是鬼見愁認定自己無愧於心。這不就是在寫詹詠梅嘛。
“其實當時給王惠珠做手術,我也是頂著很大壓力的。院方的意思是,光本人簽字不行,必須有直系親屬的簽字才能手術。可王惠珠上哪找給她簽字的人啊,可如果父母不簽字,王惠珠就不能引產,得一直到生。”詹詠梅想起當初,眉心緊鎖。
“可王惠珠情況特殊,他的父母等同於謎奸案的同犯。”易文翰也是唉聲嘆氣。
“問題就在這,除非王惠珠報警,警方立案,然後院方才能在沒有監護人簽字的情況下做這種風險的手術。可王惠珠又不肯報警。”
“那最後怎麼解決的呢?”高朗問。
“我先安排王惠珠住院,打算慢慢想辦法,其實就算報警,也要拖上一段時間,王惠珠這種情況,如果鐵了心引產,真的是不能再拖了。沒想到,王惠珠比我想象中還要剛烈。”
“她該不會是……”易文翰沒說下去。
“是,她故意從床上滾下來。這樣院方為了救人,不得不給她手術。這個王惠珠啊,她可真是鐵了心。手術結束後她醒過來,我訓斥她胡鬧,她卻說,讓她跟強姦犯組建家庭生孩子,當一個沒有自主思想的機器人,她寧願去死。唉,我都不敢想象,她心裡得有多苦,才能連命都豁出去了。”
“如果不能對孩子負責,那麼最大的負責就是,不要帶他來這個世界。”易文翰唏噓不已。王惠珠9年前到鬼門關走了一遭,活了下來,卻仍就沒能躲過9年後的死神索命。
但至少她多活了9年不是嗎?雖然必須要隱姓埋名,沒法過正常人的生活,但至少,她是自由的。若為自由故,一切皆可拋。
也許在很多王惠珠父母那一類人眼中,王惠珠是個怪胎,異類,是人族鄙視和要誅滅的妖,是白眼狼,不懂人事兒,不知好歹的不孝女。但易文翰覺得,王惠珠是個追求自由的戰士。
“那醫鬧事件最後怎麼解決的?”高朗問。
“我告訴那三個人,王惠珠是完全民事責任人,她有生育權,即有權決定生與不生。而且王惠珠簽了免責書,即使手術失敗,他們追究不了我的責任。我說我知道他們的底細,再鬧下去,我不介意跟他們去派出所。這才把他們給嚇退。”
“詹主任,”易文翰收起主觀情緒,迴歸正題,他掏出高朗畫的畫像,“這個人,是衛鵬嗎?”
詹詠梅只看了一眼便搖頭,“這人文質彬彬的,而衛鵬是個五大三粗的,完全不是一類人。”
易文翰不免失望,“那您覺得,還有什麼人對王惠珠有殺人動機?”
詹詠梅搖頭,“打從9年前王惠珠出院,我就跟她斷了聯絡,我知道的就只有這麼多。也許,也許是那之後她又惹上別的人別的麻煩了吧。”
至少這一趟跑下來,確定了死者的身份,王惠珠,還有她的背景故事。
出了醫院,高朗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怎麼?有話直說。”易文翰不滿。
“易隊,打從詹主任提到王惠珠這個名字,我就知道我犯錯了。”高朗恨不得把頭埋進胸膛。
“恕你無罪,說吧。”易文翰沒說後半句:我不追究你的錯,不代表上級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