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若為自由故(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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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抗爭到了34歲,王惠珠覺得這個家待不下去了。
原本,她很樂意在父母膝下盡孝,她所向往的生活就是父母不給她壓力,每天跟同事一起奮鬥,跟朋友時常聚聚,平時陪伴父母,培養一些興趣愛好,如此一生。
可是父母天天在耳邊或勸或罵,好似她不結婚,世界末日就在明天。王惠珠決定搬走。
這下父母可急了,他們知道一旦王惠珠搬走,徹底脫離他們愛的束縛,這孩子一輩子真就毀了。他們得把握住最後的機會,挽救女兒的一生,這是他們為人父母的責任。
父母先是假意同意王惠珠搬走,在搬家前,請了王惠珠的青梅竹馬,從前的老鄰居家的兒子衛鵬來家裡吃飯,飯後順便幫王惠珠搬家。
結果一頓飯吃完,王惠珠便全身無力,昏睡過去。
再次醒來,衛鵬睡在自己旁邊,自己赤身裸體。
這是自己父母一手安排的犯罪——謎奸!
王惠珠崩潰大哭。但父母卻好言相勸,他們是萬不得已,只能先斬後奏,生米煮成熟飯,只有這樣,王惠珠才會妥協,才會跟衛鵬結婚。
朗朗乾坤,青天白日,21世紀,竟然還有這種事,還發生在自己身上,王惠珠簡直不敢相信。
但是父母就在眼前,苦口婆心地訴說著衛鵬是個知根知底的老實男人,是個過日子的人,又對王惠珠一往情深,這樣的男人不多了,不能錯過。
他們是為了王惠珠好,哪怕王惠珠現在恨他們,等以後王惠珠生了孩子就懂他們的苦心了,等以後王惠珠體會到常人的婚姻幸福之後,老了以後兒孫滿堂,就會感謝他們當初幫她做的決定了。
王惠珠想過報警,可是父母老淚縱橫,一遍遍訴說著他們的道理和無私的愛,為了給她的未來鋪一條幸福之路,寧可蹲監獄犧牲他們自己。
王惠珠明白了,她說什麼、做什麼都無法改變父母根深蒂固的思想。這觀念思想是刻在骨子裡的,是寫在DNA裡的。這道題——無解。她能夠做的就是放棄解題。
最後王惠珠決定不報警,這是她能夠回報父母之愛唯一能做的了。她必須要搬離這個家,因為只要看到父母,她便會想到他們夥同衛鵬施加在自己身上的犯罪,還有她的恥辱,無法言說、無法為自己討還公道的恥辱。
然而就在王惠珠搬走之後的一個月,她發現自己懷孕了。不用想,這孩子不是愛情的結晶,他是犯罪後的意外之災,肯定留不得。
王惠珠不向往愛情,更加不喜歡小孩,她更加不敢想象,她如果有了孩子,自己的父母是不是還要操控她的孩子,讓這個孩子一生下來不但揹負著詛咒,還得成為一個沒有自我的機器?
可就在王惠珠去醫院的路上,她遭到了衛鵬的阻截。衛鵬得知王惠珠懷孕,歡呼雀躍,彷彿他跟王惠珠是相愛的一對兒,期盼孩子已久。王惠珠看到衛鵬這樣,只覺得噁心。
但是胳膊擰不過大腿,衛鵬及時給王惠珠父母打電話報喜,然後三人在醫院會和,連哄帶騙,連拉帶扯把王惠珠給帶回了家。他們說,這事兒得從長計議,事關一條小生命,怎麼也得考慮一下。
父母甚至還誆騙王惠珠,說就3天,3天之後如果王惠珠還是不改變心意,他們絕對不攔著。
王惠珠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她一時心軟,跟父母回了家。這一踏入房門,她便3個多月沒踏出過這道監獄之門。
王惠珠被沒收了手機,反鎖在房間裡。她家位於6樓,她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她也曾趁父母不在家,站在窗邊對著樓下小區裡的鄰居們呼救。可父母早就跟鄰居們打好招呼,說王惠珠懷孕,身體不舒服,有點抑鬱,她說胡話的話請大家不要在意。
這誰敢招惹啊?搞不好是一屍兩命。鄰居們全都避之唯恐不及。王惠珠那些請他們幫忙報警的言論,在他們聽來都是瘋言瘋語。
鄰居們都想,一個人怎麼可能被自己父母綁架囚禁呢?父母只是把她關在房間裡,管教孩子而已。父母怎麼會有錯呢?父母都是為了孩子好,這孩子可真是不知好歹啊。
王惠珠也曾動搖,甚至被父母的輪番心理轟炸給PUA,產生了妥協、生下孩子、跟衛鵬結婚過日子的想法。讓她動搖的正是腹中的小生命,她感受到了胎動,感受到一條無辜的小生命想要來到這世上,叫她媽媽,全身心愛她。
這幾個月王惠珠過得如同行屍走肉,內心掙扎痛苦,反反覆覆。最終,她還是決定不妥協。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能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去活這一世,那不是愧對了生命本身?
如果身為人子,就必須抹煞自己的特性,為了完成父母的意願而妥協,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那麼她就更加不能帶另一個生命來到這世上,重複妥協的一生。
如果我不是一個幸福的母親,我怎麼給我的孩子幸福?如果我不愛孩子的父親,我怎麼給孩子一個幸福的家?如果我根本就不想結婚生子,被迫才走到如此境地,孩子日後得知自己的由來又將如何自處?
王惠珠覺得她做決定不要這個孩子才是理性的,是真正為孩子著想的,而她的父母,從未想過她這個孩子的需求和自尊,更加不會想到孩子的孩子,他們只是在完成任務而已。
打定主意後,王惠珠一直伺機而動,她收好自己的銀行卡和身份證,偷偷用衛鵬的手機聯絡了以前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