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容本就因為房祿軍欠賭債的事情心裡憋著氣,見他發火,也跟著惱了,“這是長安想出來的主意,人家靠這個賺了錢,說起來誰虧了誰賺了?沒有這些錢,他連明年上學的學費都交不起!”

“他爹還沒死呢!我砸鍋賣鐵也把他學費給他湊出來,能少了他的怎麼著?啊?我還沒死呢,用不著我兒子拿別人家的錢!”

房祿軍其實並非接受不了“對方佔用了發財的主意而給錢”的邏輯,而是他本身脆弱而敏感的作為父親的自尊難以接受,加上因為房祿生來催債,本身也覺得羞惱,兩件事情一激,惱羞成怒,習慣性地用吵架來發洩情緒。

房長安正要過去勸架,東屋又聽妹妹喊道:“大哥,你的電話!墨墨姐姐又找你!”

房長安有點奇怪,不過還是走過去接電話,這個過程中聽到西屋爸媽的吵架聲都停了下來。

“喂?”

“房長安,我跟爺爺和叔叔他們說了,他們都同意了,讓那個常叔叔去上電視。”

沈墨語氣透著一股輕鬆和喜悅的味道,顯然原本爺爺跟叔叔吵架,她也覺得煩惱。

房長安笑道:“這是好事啊。”

“嗯,我也覺得,你好厲害啊。”

“我又沒做什麼。”

房長安曾聽常超提起過沈葆國和常超之間的過節,並非什麼大事,立場、意見不同,加上常超年輕氣盛,與沈葆國發生了爭執。

兩年前常超有過一次升任所長的機會,因為這件事情,縣裡考慮到他性格不夠穩重,難以處理好與鎮上關係,就擱置了。

沈葆國對幾年前的一次小衝突未必會耿耿於懷,但時日一久,不論他是否在意,只要沒有表態,在旁人眼裡就是隔閡。

常超找沈誠言,或許就有這這方面的緣故,而經過昨天晚上的事情,沈誠言對常超印象大為改觀。

另一方面,沈墨的大姨,很可能就是她舅舅的姐姐或者妹妹,而且是市電視臺的,人家要來採訪,又不是什麼壞事,畢竟是當場抓獲了歹徒,完全可以忽略“有人搶劫”而只宣傳正面的積極意義,沈葆國沒有理由拒絕。

一旦常超以“當場抓獲歹徒”的英雄形象出現在電視臺,對他個人而言毫無疑問是一次巨大的機遇,沈葆國一把年紀,不會不懂冤家宜解不宜結的道理,哪怕退一步說,示恩於人這種小手段,他絕對不需要人教的。

如此一來,雙方握手言歡,怎麼看稱得上是一件雙贏的好事情,再往大了說,對市裡、鎮上,乃至於學校,都是有正面宣傳意義的。

房長安對於人情世故多少有一些瞭解,想明白這些,並不意外沈葆國會同意讓常超露臉的事情,笑了笑又問:“你打電話來就跟我說這個嗎?”

“嗯。”小姑娘在那邊點了點頭,“這是第一件事情。”

“那第二件事情呢?”

“他們一起來的還有報紙的記者,那個記者說,希望給你做一次文字採訪,你要是不願意被人知道,可以不用真名,問問你願不願意。”

“如果我接受的話,你也來嘛?”

“來呀,我還沒見人採訪過呢。”小姑娘語氣頗為興奮。

房長安笑道:“那行,我接受。”

“真的?”

“我騙過你嗎?”

“嗯……現在還沒有。”

小姑娘因為他的態度而感到開心,故意想了一會兒才回答,隨即歡喜地道:“那我先掛啦,馬上就過去。”

“好,我在家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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