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窮鬼一個比一個好騙(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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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延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俯視著遠處波光粼粼的河水在夕陽下流動著碎金。
很好看的顏色。
正如此時手中水晶玻璃杯裡的威士忌,金黃色的酒液浸泡著渾圓的冰球,碎裂的冰紋如同鑽石一般的耀眼。
大災變之前的酒了,當年的價格就貴的離譜,而現在一瓶酒的價格估計夠那些底層的人奮鬥一輩子。
而現在只不過是他的飯後消遣。
喝著比黃金還昂貴的酒,居高臨下的俯瞰著這座城市,他很享受這種感覺,令他有種成功人士的快感。
三十歲出頭的王延現在已經過上了無數人夢寐以求的生活。
而誰又能想到,兩年前他還只是一個在下城區刨食。吃了上頓沒下頓,連老婆都娶不到的賤民呢。
王延有錢,也很會花錢,所以他朋友很多。
女朋友更多。
不,那應該算不上女朋友,畢竟誰會把一個睡了一晚第二天起床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當女朋友呢。
總之,他的人緣很好就對了,結交的也都是青藤市上層的人士,因為他的豪爽,那些人也願意和他做朋友。
畢竟沒人會拒絕一個總搶著買單的二百五。
王延知道那些人把他當成二百五,但是他不在乎,他需要的只是一個圈子,一個上流權貴的圈子。
哪怕擠破了頭都得擠進去。
只有當他與這些上層人士談笑風生的時候,他才能忘記在下城區那段不堪的歲月。
至於花了多少錢,他更不在乎了,反正花的錢再多也趕不上他賺錢的速度。
延慶物流公司老總。
這是王延對外的名片。
一個50名員工規模的小公司。
但是就這樣的一個物流公司就靠送快遞送貨真的能支撐得起他花錢如流水的速度嗎?
刨除了各種開銷成本,一年的利潤可能都不夠他在銷金窟裡玩一個晚上。
搞物流的哪有賣瘦豬肉賺錢?
酒液將冰球慢慢融化,王延輕抿了一口,任憑酒液順著喉頭滑入食道。
他永遠都忘不了自己如何賺到的第一桶金。
那時候,他靠幫別人卸貨,一天能賺10塊錢,一般只吃兩頓花兩塊錢。
可是即便這樣了他還是花了攢了一個禮拜的錢找了只雞。
二十七八歲的單身漢,正是想女人的時候。
五十幾塊錢,在下城區已經能找一個頂好看的女人了。
直到今天他還記得那個女人的模樣,同時也永遠忘不了那個女人鄙夷的眼神和刻薄的話語。
所以,他在提起褲子後把那個女人掐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