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免你顛沛流離,免你無枝可依(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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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看著他,兩人的目光四目相對,但很快就分開了。並沒有那麼多浪漫的情節。
上高中後,她搬家了,兩人也去了不同的學校,從此再也交集。不對,這麼說也不對,兩人本來就沒什麼交集。
他喜歡她,但是又覺得,相貌平平的他,不能驚鴻一瞥,錯過了就錯過了吧。
上了高中以後,他又喜歡了其他的女孩子,但是突如其來的愛,來的快去的也快,他喜歡過很多人,但那種感覺又會在須臾間消失不見。唯有她,總是讓他在平淡的生活裡反覆想起。
本來想吃巧克力,於是吃了布丁,過了一會兒,又想吃巧克力,於是又吃了曲奇餅乾,又過了好久,還是想吃巧克力,於是這一次吃了棉花糖。
可是人呢,是一種很下賤的生物,越得不到的,就越是想得到,就非要吃那一口巧克力不可。
可是巧克力也有很苦的,它不見得比其他的東西甜。你心心念念想著的那個人,也不見得比其他人好。得不到總是最好的,是吧?
兜兜轉轉,他以為遺忘了,不在乎了,可是生活中就是有這麼多奇妙的巧合。
高考結束,離開學校的那一刻,他在校門口又見到了她,原來她和自己在同一個學校考試。
她站在人群裡,梳著利落的馬尾,把光潔的額頭露了出來,穿著樸素的白色短袖和牛仔褲。一如他最開始遇到的模樣。那一刻,所有的回憶都復活了。
他也不再是從前那個靦腆內斂的少年了,他遠遠地和她招了招手,表示問好。但終究沒有說一句話,就默默地離開了。
萍水相逢一場,哪有那麼多故事可以講?
高中三年的時間,孟笛改變了很多,學著抽菸,喝酒,打架。變成了老師眼裡的不良少年。但有一點,他不欺負別人,因為他知道被欺負的人是怎樣的感受。
他也不紋身,他不喜歡別人看著他就害怕的那種感覺。歸根結底,他叛逆,但心裡還是希望被人親近,被人愛。
對父母來說,也許他們更關心的是今天的股票有沒有漲停。而不是自己家兒子在學校和哪些人打架了,被什麼人欺負。他們總是用一句“一個巴掌拍不響”來搪塞自己,哪怕他是為了保護朋友免受欺凌而被人打。
他也想被人寵愛,但是他說不出口,乞求來的都不是關心。所以他學著叛逆,看啊!我變壞了,我不乖了,你們看看我吧!你們看看我啊!
他也知道,她初二的時候交往了一個男朋友,他變成的那副模樣就是他的復刻品。他也不能理解,為什麼這樣的爛人會有女孩子喜歡呢?他真的不能理解呢。
但是最終,他也變成了那副他深惡痛絕的樣子。泡酒吧夜店,和一幫狐朋狗友廝混在一起。但後來不知怎麼的,他像是洗心革面一樣,加入了狩魔隊。改掉了所有毛病,變成了初中時期的乾淨少年。
他在各個狩魔行動中都表現得十分傑出,成為了一名出色的惡魔殺手。
“酒量不錯,再來一杯如何?”
蒼白邪魅的男子又滿上了一杯鮮紅的酒遞給了燕檸,目露淫邪地打量著她豐滿的身材。
“抱歉,威爾遜先生,我的酒量不是很好。”
燕檸賠著笑,很是為難地道。
這個叫威爾遜的男子,臭名昭著,是附近這一帶地區最難纏的“人”,燕檸不想和他有半點交集。
但是,他竟然會來到這個酒吧,而且還特意找上了她。
她心裡突然感到強烈的不安,女人的直覺告訴她,這件事和孟笛有關。
坐在威爾遜右邊的孟笛面無表情,心臟像是被一隻無形的手攥住。
“笛,昨晚你和燕檸小姐,過得可還愉快?你們中國人有句古話,叫做**一刻值千金。”
孟笛沒有說話,只是輕輕笑了笑,端起杯中猩紅的漿液一飲而盡,臉上浮現出的迷醉和愉悅是那麼自然。
這種型別的“酒”,他喝過很多次,早就已經習慣了。
透過定期服用一種叫做“血紅帽”的秘藥,能使人類在短時間內變幻出血族的特徵。
孟笛透過這種方式,以臥底的身份打入了血族內部,試圖竊取血族的內部資訊。
很多時候,連他自己都相信自己變成了一隻吸血鬼。
威爾遜臉上噙著淡淡的微笑,挽起燕檸的手,在她的手背上輕輕吻了吻。
看著那如鷹隼般銳利的眼睛,燕檸知道自己沒有拒絕的權利,她看了看孟笛面前空空如也的杯子,頓時明白了他的意思。
“好。”她勉強笑了笑,端起酒杯。
在嗅到“酒香”的那一刻,燕檸臉上的笑容漸漸凝固了。
她看著威爾遜蒼白的臉,還有那尖銳得過分的“虎牙”,一時間什麼都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