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不是愛情,是童話(第3/3頁)
章節報錯
孟笛自顧自地看著,影片中的兩人來到了一個十字路口,蘋果妹把自己的聯絡方式寫在了他的脖子上,並囑託他一定要活下來。
為什麼要寫在脖子上,也許是因為那是人身上永遠也看不到的地方吧。
電影看完了,孟笛驀然問道:“能說說你為什麼喜歡這份工作嗎?”
“在沒有做這個工作之前,我只見過田園犬,但是現在,我知道了金毛、泰迪、薩摩耶、阿拉斯加”
“貴族狗比土狗看起來優雅體面一些。它們標緻極了,擬人一點就是“文質彬彬”,“英俊瀟灑”或者再有範一點的詞兒。只是它們為了得到肉骨頭而趴在我身上乞食的樣子都一樣的卑賤,眼裡蓬勃的**讓人覺得可憐。”
“不過,服務業總是需要高素質人才。”她嘿嘿一笑,孟笛總覺得她的笑聲有些悽慘。
“看到那些正人君子卸下偽裝的模樣倒也挺有趣。我見過許多形形色色的人,有事業有成的老闆,有家道中落的富二代,有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也有自詡為上流人的精英白領,甚至還有某些官場上的達官貴人”
“吶~不管是貧窮還是富有,苟且活著的人都有這麼多。苟且是一種生活態度,是種在靈魂裡的,它與生活方式無關。”
“苟且是一個強大的奴隸主,人在它面前會不由自主地表現出屈服的奴性。”
“小姐也會有這麼多哲學可以講嘛?”孟笛也笑著點了根菸。
燕檸白了他一眼,然後說:“我是很有原則的,我和其他同行的姐妹不一樣,嗯姑且叫做姐妹吧。我不做學生的生意。”
“因為他們還比較乾淨。”她頓了頓,又繼續說:“就和那時候的我一樣,我也乾淨過。”
她穿好了衣服,孟笛在旁邊默默看著她,看和她把那曼妙的身姿遮蓋上。他始終覺得,那嬌柔的身子已經傷痕累累了。
“怎麼?好看嗎?”燕檸撩了撩耳邊的長髮,媚眼如絲。
“好看。”孟笛點了點頭,盯著她腳踝上的一根紅繩,眼角有些滾燙。
似乎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燕檸笑著說道:“下海系紅繩,從良斷青絲。”然後她理了理那烏黑柔順的頭髮。
古時候的女子因為生活所迫,就不得已到青樓謀生,紅繩繫足是代表她們身上的最後一件衣服,代表著她們沒有捨棄尊嚴,依然堅守著自己的底線。
等到她們從良之時,便會剪短蓄好的長髮,洗心革面從新來過,這樣過往的熟人見到了她,就不會提到過去。這就是“下海系紅繩,從良斷青絲”的來歷。
當然也有一說是月老牽下的紅線,若是男子為她心愛的女孩兒在腳踝上繫上了紅繩,便代表著一生不離不棄。
至於現在麼,大概女孩子們在腳上系紅繩只是單純地覺得好看吧。
“那,可以解開這個紅繩嗎?”孟笛很認真地看著她。
“職業是不分高低貴賤的,社會需要我們這樣的人。”燕檸笑著搖了搖頭。然後她穿好了衣服,站起身對他說:“記得還錢我,你在酒吧裡打壞的那些東西都是我給你賠的,因為你,我取消了今天的預約,少接了幾單生意。還有,住在我的房間也要交房租。”
“歡迎你下次繼續光顧我的生意,我給你打八折。”她笑吟吟地說著,然後離開了房間。
在走到房間門口的時候她又停下來,看著他說:“對了,醒酒湯喝了吧,雖然已經不需要了,但我做這個東西花了不少時間。”
然後她就穿著婊子特有的露背裝,踩著高跟鞋出了門。只留給孟笛一個窈窕的背影,不知道為什麼,他總覺得,她下一秒鐘就會摔倒在地上。
孟笛倒在了床上,她腳上的那一根紅繩刺痛著他的神經。
從前的日子,總是過得很慢,隨便伸手一抓就能握住,攤開掌心就是一片落英繽紛。而長大後,時間似乎也加速了一般,怎麼也追不上。
初一的時候,大概也就是女孩情竇初開的年紀,男孩子也會有暗戀著的女孩。
也許會有小孩子們不屑地發出噓聲。畢竟笛安的告別天堂裡也這麼說了:“現在的孩子戀愛從小學開始,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討論傑士邦和杜蕾斯哪種質量會更好。這說明時代在進步,是好事。”
但對孟笛和燕檸來說,他們的青春還停留在牽一牽手就會臉紅的階段,從前的日子過得是很慢的。
我們的父輩,他們的日子過得更加慢,就像木心老先生寫的從前慢一樣。“從前的日子過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現在的燕檸讓孟笛想到了他在高中時期很喜歡的那本告別天堂,他不自覺地把燕檸和書裡那個叫做方可寒的女孩子聯絡到了一起。
小姐又怎麼樣呢?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活法。這個職業存在了上千年,就說明有它存在的道理。說得經濟學一點,就是需求決定了供給。這是市場的要求,不是嗎?說得哲學一點,就是“存在即是合理。”
人的**是無法消除的,這是本性。或者說這是人體的基本職能,就像貨幣的基本職能是流通手段和價值尺度一樣。
而且道德本身其實也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會隨著時代而改變。比如現在,相信大多數人對這些灰色產業都是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但孟笛始終覺得,人要是被這種本能支配了,那和只會繁衍的牲畜也就沒有多大區別。
孟笛迷惘了,他唾棄自己的行為。他知道他和燕檸都違背了道德的約束,所以他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該怎樣面對自己肩負的榮譽和心中堅守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