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禮到來前的幾天,公國內受到邀請的貴族們陸續來到了託尼斯堡。

朗格看著日益空癟的糧倉和酒窖皺起了眉頭,如果每天都給賓客們做饕餮大餐,恐怕到婚宴那天,即便食物做得再精緻、酒水來得再香醇,大家也會感到厭煩。

貴族們是好動的,是閒不下來,朗格提議舉行一場狩獵,這贏得了所有人的一致贊同。除了那些太老了連騎矛都舉不起的老人,沒人會拒絕狩獵帶來的樂趣。

朗格的領地之所以被稱為肯彭山谷領地,是因為這是一片風光明媚的丘陵地區。

層巒疊嶂的山丘交錯編織出了一個個小山谷,並被鬱鬱蔥蔥的森林所覆蓋,伴隨著隨處可見的山泉小溪,這可真是動物們絕佳的棲息地。

託尼斯堡附近的土地是被平整過的,在城堡外村莊更外圍的地方,是一大片沐浴在陽光下長滿青草的空地和已經被開墾過的耕地,而環繞著它們的,是長滿了毛山櫸、冬青、櫟樹和形形色色矮樹叢的森林。

一條從城堡大門延伸出來的路穿過了村莊、穿過了草地,讓錯綜複雜的樹木們相互退讓,通往遠處專屬於朗格的獵場。

一群衝出狗舍的活潑獵犬幾乎是牽引著後面拿著狗繩子的僕從們快步前行,他們後面跟著騎著馬興趣盎然的貴族們,以及被侍從們牽著馱有食物和毛毯的驢子。

今天的朗格出盡了風頭,他將自己打扮得風光無限。

他穿著一件豔紅色的緊身衣,領圈袖口繡著名貴的貂皮。他的腰帶上鑲嵌著黃金紐扣,鞘間露出來的匕首柄是用雕刻了花紋的白銀製成的。他的褲子是絳紅色的,定做的牛皮靴被僕人用豬油細心地擦過,此時正在陽光的照耀下吐露著光澤。

除此之外,他還披上了希格堡男爵送給他的禮物——一件棕色的熊皮披風。這一切讓他看上去不是出來狩獵的,而是出來炫耀的。

相比之下,其他貴族們就隨意多了,例如沃爾夫伯爵,這個凱爾特後裔果然生猛,剛剛他光著膀子,穿著一條寬大的深綠色褲子,踩著一雙結實的毛皮靴,推開了要幫助他上馬的僕從,獨自踩著馬蹬上了他那高大漂亮的黑色戰馬,在其他本地貴族驚詫的目光中騎出了城堡大門。

事實上,這些自認為有著古老法蘭克帝國貴族血統的傢伙十分瞧不上這蠻族味兒十足的做派,或許在沃爾夫伯爵還是男爵的時候他們敢膽當面挖苦嘲諷幾句,但現在卻只能在暗中嚼舌根子了。

作為朗格最忠實的封臣,不知道因什麼事而耽擱,昨天晚上才趕到託尼斯堡的朱利安自然也跟隨著他參與了這次狩獵。

他和另一個穿著黑色大斗篷看不清面容的同行者交談著,並不想引人注目,走在所有貴族的最後面,甚至都快和牽著驢子和馱馬的侍從們混到一起了,但該找到他的還是找到了他。

“朱利安大人,”朗格的貼身侍衛從隊伍最前列騎了過來,“朗格伯爵大人想要見您。”

朱利安自然知道朗格想要問什麼,“他太著急了,我們本可以到狩獵營地後找個沒人的角落細談的。”朱利安如是想道,卻還是老老實實地跟著那個侍衛來到了隊伍最前頭。

“為什麼沒辦妥?你當時可是如此地信誓旦旦呢。”朗格的話語中透露著不滿。

幾周前,剛剛從埃斯拜堡回來的朱利安可是十分自信地說過他能夠在西蒙來的路上做掉他呢,而現在隊伍中端那活蹦亂跳的西蒙卻成了朱利安臉上最大的紅巴掌印。

“刺蝟身上的刺太多了,連餓狼都不敢下嘴。”朱利安無奈地嘆了口氣。

“是嗎,所以那匹餓狼到底想要什麼?只要我想,我可以隨時殺掉不聽話的熊,更別說他僅僅只是一隻狼。”朗格的話如寒風一般令朱利安汗毛豎起。

“他想要找您借點獵犬,”朱利安儘量把話說得令旁人感到一頭霧水卻又能讓朗格明白他的意思,“這樣才能拔掉刺蝟的刺,吃光所有的肉,不給它任何機會。”

“我會考慮的。”朗格擺了擺手,朱利安低著頭退下了,又回到了隊伍末端。

西蒙倒是發現了些端倪,滿是警惕地打量著與他擦肩而過的朱利安,這時,他才注意到末尾那個將臉埋在大斗篷下的陌生人。

“我的君主說他得考慮考慮。”朱利安對著陌生人說道。

“愚蠢。他太優柔寡斷了,這樣是成不了事的。”陌生人粗獷的聲音令朱利安很不舒服,他很想斥責這個無禮的傢伙不許在背後這麼說他君主的壞話,但現在顯然不是爭吵的好時候。

“最近沒活兒幹,我手頭有點緊,兄弟們的薪水都快發不起了,”陌生人將斗篷拉下了些,一雙陰戾而嗜血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了朱利安,“我想在這次狩獵中綁架個落單的貴族,換點贖金快活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