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讓來讀書的娃子多點,村長一搖頭,再換對策。

三十斤米,三十斤包穀面,摻著來。

這樣的話,那就是七百五十文加一百五十文。

嗯,九百文,三個月,比先才那樣,容易叫人接受多了。

主食就這樣定下了。

除此之外,還有菜呢,娃子長身體,讀書費神,不吃點肉?

可這算下來,又得加銅錢了,

菜還可以讓每家按量從自個地裡拔來,但肉一定是得花銀子買的啊。

村長琢磨這事,少不得跟兒子商量,畢竟,以後這村長的位置,就要落到他身上的。

蔣大平一聽,仔細一算,想著願意送來讀書的娃子,一個湊一個的,似乎也差不多。

就打一共一百個娃子,一人一兩肉,一天就是十斤肉,一人出兩文,那就是兩百文,兩百文可以買上十三斤左右的肉,剩下三斤肉,兩個先生的也齊活了。

也就是說,買肉的話,一天兩文,一個月六十文,三個月一百八十文。

村長一聽,口糧再多一百八十文,那就是送一個娃子來一兩又八十文。

一年下來,就是四兩銀子了。

於是乎村長叫人將這口糧的事一一通知到各家,以及兩個友好村。

大傢伙一聽三個月的口糧是三十斤米,三十斤包穀面,以及一百八十文的肉錢,還有每五天帶去村塾的三棵菜。

個個都掰起手指頭算起了賬來,他們現在日子好過,自家田裡的大米除了交糧稅的,那都是留著的,不會像往年一樣賣了換包穀面。

也就是說,大米他們是吃的起一頓兩頓的。

娃兒在家裡也是要吃米飯的,去村塾吃不是一樣?三十斤包穀面三十斤大米不多,剛剛夠娃子吃。

至於肉,他們擱家也是一月裡要吃上好幾回的,娃兒不吃?

一百八十文算下來也就是娃子一個月吃六十文的肉,四斤肉的事,不多。

單算是不多,也都合理,可加在一起一兩銀子,就有些叫人肉痛了。

三個月一兩銀子,一年就是四兩銀子,娃子讀一年就可以娶個媳婦了。

對了,因著日子好過起來,他們這十里八村的風俗也變了,討媳婦從前二兩銀子就夠,現下也要四五兩了。

不過,娃子在家也是要這麼吃的不是?

腦子轉得快的,想得通這樣他們是劃得著的,娃子能讀書識字,就是最划算的。

是以,很多人當時就裝好了口糧帶著往村塾來了。

三個先生只管授課的事兒,自然不管這口糧的瑣碎事,村長就接了這活計,口糧他鎖好了管著,每日給做飯的婦人拿就是了,再有賣肉,他每天早上溜達著往淮水河灘去買就是了。

這口糧給其他誰管著,村人都要怕萬一摸斤偷兩的順回去就咋辦?

但村長管著,他們就放心了。

至於做飯的婦人,村長也找好了,賈良田的小媳婦洪氏聽說村塾要招做飯的婦人,就先跟村長說了,村長一聽她願意,哪有不同意的?

這洪氏就定好了,剩下的一個,村長腦子裡把滿村的婦人過了過,嘴巴消停的,做事賣力的,幾乎都在許家作坊做著工呢。

那就往年輕的這兩年剛嫁進來的找,這就讓他找著個合適的,許老汪的大孫媳婦,也就是潘氏的兒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