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做了就要做絕!(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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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思理聽完岑國璋的彙報,一時無語。他微皺著眉頭,看著岑國璋,似乎想從這張年輕的臉上看出真實的意圖。
岑國璋給他出了個難題。
順風堂和大江盟在碼頭鬧事,可能發生大規模械鬥。岑國璋帶人去彈壓,屬於職責所在,任誰也說不出個不字來。
問題是大家都知道彈壓只是做做樣子,一般流程應該是兩邊先把事情談好。不論是文談還是武講,總之兩邊談妥了,官府再出來做個見證人,皆大歡喜。
偏偏這次就不按套路走。
按照岑國璋的說法,他的確是帶人在旁邊看著,等兩邊講數。誰知道大江盟的人罵了順風堂一頓,他們就把邪火發在中間人身上,二話不說就舞刀弄槍,往岑國璋和官差們身上招呼。
這就壞了規矩。
你順風堂再橫,也該知道岑國璋和官差,代表著朝廷的顏面和威嚴。打了他們,就是打朝廷,就是犯上作亂!傷了富口縣典史,就是殺官造反,沒有任何託詞可講。
否則的話,朝廷法度何在?對這種違法作亂的行為不加以嚴懲,規矩不就要被廢了?天下豈不是要大亂?
可是順風堂背後的幕後大老闆怎麼交代?
豫章官場上都知道,順風堂是樂王府養的一條狗,一陣風是他養的一隻惡狼,一明一暗專門用來斂財。
樂王爺啊,當今聖上的叔叔。在豫章地面上,是跺一腳就地動山搖的大人物啊。現在這岑國璋卻下手把他的狗給打了。打狗還要看主人,訊息傳到洪州城,樂王爺能開心嗎?能不報復嗎?
“益之啊,你知道順風堂背後的靠山是誰嗎?”胡思理想得頭都要炸了,最後決定,還是摸摸眼前這位年輕屬下的底。
“回縣尊大人的話,屬下聽說是位大人物,只是不清楚具體是哪一位。”岑國璋老實地回答道。
胡思理更加無語,你不知道水深水淺,就一頭扎進去,不怕被淹死?
可是轉念一想,人家才十九歲,正是年輕氣盛的時候,肯定受不住那種氣。再說了,他就任典史才幾天?還沒有接觸到官場的一些忌諱和內幕。
“洪州城裡的樂王爺,益之知道嗎?”
“樂王爺?”岑國璋差點跳起來,看來自己嚴重低估了順風堂背後的大靠山。
樂王,當今皇上的親叔叔,親王爵,王府在豫章省府洪州城東,食邑為洪州府豐城、進賢、奉新、靖安,星安府建昌、義安,饒州府餘干、萬年、安仁九縣。恩旨選撥校尉六百、精壯軍士一千,隨侍王府。
可謂皇恩浩蕩,勢焰熏天。
在豫章省,樂王就是這天。自己居然打了他家的狗!他生了氣,後果很嚴重。自己這小小的典史,在他眼裡就跟只螞蟻一樣。
岑國璋有點後悔自己太沖動,當時忍住就好了。但是這點悔意,在心中一閃而過。事情做都做了,腸子悔斷了也於事無補。重要的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胡思理看到岑國璋的臉上先是露出畏懼和懊悔之意,心裡暗暗嘀咕,你這小王八蛋,終於知道害怕了。可是轉瞬間,卻再也看不到那些畏懼和懊悔,取而代之的是堅毅和深思。
胡思理忍不住在心裡叫了一聲,好小子!
這世上的人,太多拘泥於過去的錯誤,很少人能如此果斷地拋下一切,直面問題。
胡思理不做聲,靜靜地等待著岑國璋開口。
先看他想出的對策如何,實在不行,自己再補充。不是他動了愛才之心,想維護這位屬下。而是在這件事上,岑國璋這個典史,胡思理這個知縣,包括整個富口縣縣衙,都已經是一條繩上的螞蚱。
問題解決不好,他胡思理也逃不脫干係!
“縣尊大人,屬下建議,儘快行文府裡、省裡,內容是苟一時等人,勾結星子湖湖匪一陣風,意圖在富口城西碼頭犯上作亂、殺官造反,被縣尊大人及時察覺,運籌帷幄,排程人手,一舉剿滅。現人證物證皆獲,聽候上級有司處置。”
“縣尊大人,既然牽涉到匪亂,省裡的都司衙門,還有分巡豫章的僉都御史衙門,都要行文告知。”
胡思理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他已經明白岑國璋的意思。臉上又浮現出往日裡“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麋鹿興於左而目不瞬”的高人神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