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初進縣城(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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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有花錢的法子,不花錢有不花錢的法子,這點小小障礙怎能難得住方應物。他回過身去,重重拍了拍譚公道,唉聲嘆氣的說:“不想連這門都進不去,還是回村中再做計較罷!”
方應物裝作無所謂樣子,譚公道卻急了,被捆著折騰半天到了縣衙,再折騰回去計較,他這受苦受罪什麼時候才到頭?萬一這幫刁民不耐煩,把他宰了埋到山溝裡,豈不就從此不見天日了?
從剛才進縣衙大門時,譚公道就低著頭,原因就是太丟人現眼了,他不想被認出來。再加上他現在蓬頭垢面的,別人還真沒注意到是他。
這時譚公道也顧不得了,伸著脖子對門子叫道:“徐老弟!是我!煩請你速速報大老爺去!”
那徐姓門子聽到耳熟聲音,抬眼細看,認出是譚公道,詫異的從條凳上蹦了起來,驚聲道:“譚老哥何故如此狼狽!”
“一言難盡,快去罷!”
徐門子再不推脫,扭頭向大堂奔去,此時縣尊正坐在大堂理事。不多時,徐門子又回到儀門,傳話道:“大老爺發話,傳你們上堂!”
進了儀門,卻見甬道正中建著戒石亭,裡面石頭上赫然刻著“戒石”兩個大字。
不用看,方應物也知道石頭背面肯定刻著耳熟能詳的“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和前世的“為人民服務”一樣,每個衙門都有的形式。
繞過戒石亭,便是縣衙大堂了,一縣權力的象徵所在。大堂西為架閣庫,東為幕廳,不過與方應物此時關係不大。
今天不是審案日子,但必要的排場還是有的,兩組皂隸手持水火棍,排成兩列對面而立,從堂內排到堂外。
有衙役站在月臺上大喝:“大老爺有令,花溪村一人上前!譚公道上前!”
方應物便與譚公道上了大堂門外的月臺,月臺上有塊石板。精於史料考據的方應物很清楚,父母官大老爺審案子時,原告被告就要跪在這塊石板上聽審。
對於下跪,方應物很不習慣。但他知道,自己若不跪上去,那就是狂悖無禮,藐視縣尊。
他心裡糾結片刻,入鄉隨俗,形勢比人強,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嘆口氣,膝蓋無可奈何的與石板做了一次親密接觸。
穿越到古代,就這點最不好,方應物仍覺面子上過不去,只管低垂著頭,效仿鴕鳥自欺欺人。
陡然聽到耳邊有衙役大喝:“堂下那人抬起頭來,不得故意欺瞞!”
方專家又記起來了,古代審案時,所有被告原告雖然要跪著,但必須抬起頭,面朝主審官。因為察顏辨色也是審案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保證主審官時時刻刻看得清下面原告和被告的神色變化。
方應物抬起頭,大堂內部雖然光線略暗,但種種細節狀況仍舊落入了他眼中。
公案後的汪知縣年紀不到四十,留著三縷長鬚,眉目之間倒也疏朗,國字方臉,很標準的官相。看到方應物抬起頭,拍案喝道:“堂下何人,報上身世姓名來!”
“小民方應物,梓桐鄉上花溪村人氏,現於社學讀書七年。家父乃縣學稟膳生員,諱清之。”
汪知縣聽到方應物自我介紹,臉色鬆了幾分。又看此人俊秀出眾,心生好感,便抬手虛扶道:“原來是書香子弟,站起來回話罷!”
縣尊讓人起來說話,這可算是恩典了。方應物謝過後,立刻麻利的站了起來,心中為自己的機變而感到小小得意。
這年頭等級森嚴,一級有一級的特權,一般百姓見了知縣,根本沒有站著說話的資格,只能一直跪著。秀才見了知縣,則可以拱手為禮,不必下跪。
但秀才和平民之間,還有一種狀況,那就是隻能算半吊子讀書人的一類人。比如過了縣試、府試,只差一步院試不能成為秀才的童生,見到知縣後先跪下見禮,但知縣往往會讓他起來說話,這也是為了鼓勵向學、安撫人心,同時彰顯禮賢下士作風。
所以方應物那番自我介紹,也是很有技巧的。一方面著重強調父親是縣學最優秀的生員,每月可以領六鬥糧的一等稟膳生員;另一方面強調自己主要任務是在社學讀書,雖然沒參加過考試,但是個讀書七年的老學生了。
汪知縣聽到這個自我介紹,便在心裡自然而然的將方應物與一般黔首黎庶區分開了,劃到了潛在士子行列,享受和半吊子讀書人一樣的待遇。
所以他才會給方應物站起來說話的權利,反正又不損失什麼,說出去是禮賢下士,也不失自己縣尊體統。而譚公道此時只能在方應物旁邊伸著脖子抬頭挺胸,一直跪到審案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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