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從那天拿到了這本書後,整個汪義樓的氣氛開始微妙了起來。

畢竟在汪春的酒店裡幹活,都知道這本書的妙處,眾人開始跟李鵬獻開了殷勤。

有時候世界發生的事就是這麼的讓人想不通,明明汪春大權在手,執掌酒樓全部職責,但眾人就是偏著沒有任何權利的李鵬。

因為他們只願意跟著贏的人,贏的,就是對的,誰贏了,他們的心就在誰那。

汪春再有天賦也是廚藝上的,在管理上一直是由老婆管理的,但那場比試後,書給李鵬了,老婆雖然沒有給,但是留下一封信,就不知去向,汪師現在也沒有聽到母親的音信。

所以,汪義樓自此以後內部員工貌合神離,汪春不擅長管理員工,不可避免的崩塌了。

一鯨落,萬物生。

森林裡,一顆參天大樹倒塌後,樹幹,樹葉,果實所產生的營養可以支撐整個地區好長時間的消耗。

汪義樓的廚師們解散後,都各自成了林景縣大大小小的飯館,李鵬更是在自己勢利至上的媳婦和汪義樓掌櫃徐天養的說動和引誘下,開設了如今的這個橋頭飯館。

雖然汪師恨李鵬,但是對於之前瘋狂斂財,一家獨大的汪義樓來說,現在各種勢利和百花齊放的飯館環境,能夠對林景縣產生更有利的正面影響。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黑暗,就像人心,誰也不能透過一件事,標上一個終生標籤,因為人心和事情都會隨著環境,時間產生不一樣的變化。

但是作為剛沒了夫人又賠書的汪春,絕對不會這麼寬心的想問題,作為林景縣風頭無兩的天之驕子,在眾目睽睽下被自己設立的題目下被打敗,本來紅火的酒樓也分崩離析。

父親的驕傲不允許自己坐以待斃,心中最在意的幾件事同時決堤,當時的他像只被堵在雪山上掉隊的孤狼,腦海裡只有瘋狂。

不順天勢,便是強行挑戰自己的命運,而且命運之所以叫命運,其意就是命中註定要這樣,難以掙脫。

向挑戰命運的有兩種人,勇士,瘋子。

但向命運挑戰的勇士和瘋子有很大的差別,勇士不缺乏向命運發起衝擊的勇氣,更有看破命運的智慧,瘋子只有腦海裡那臨時起意,衝動破格的想法。

汪春的驕傲讓他是一個勇士,但發生的種種誅心的事情,讓他徹底變成了一個周身燃燒著火焰的瘋子。

當時,汪春隻身一人拿著菜刀,跑到了橋頭飯店,目的很明確,就是想讓李鵬叫出那本秘典,不然就交出來,不然就再來比試一場。

但此時的李鵬已經不是一個月拿著幾千塊的打工人了,已經是當下最紅火的飯店。不過是錢罷了,他以為李鵬會給自己的,畢竟是磕過頭的義兄。

確實,錢對於汪春這樣生來就衣食無憂的人來說,他更看重名譽,所以在被李鵬打敗之後才會氣到發了瘋。

但是李鵬一家是正兒八經的苦日子,從出生開始就要學會節儉,掙錢。

錢對於李鵬來說,不僅是物質上的擁有2,更是刻在骨子裡的靈魂追求。

所以李鵬義正言辭的拒絕了汪春,在旁觀者的角度來說,李鵬在實際上確實沒有錯誤什麼,雖然這是汪家的書,但是是汪義親口承諾的,歸勝利者所有。

但是作為受害人的汪春此刻還想著什麼角度冠,他心裡和嘴上對李鵬罵的體無完膚,從和李鵬老婆生孩子,罵到和老祖宗睡覺。

最後,是一旁的徐天養見汪春如此瘋狂的樣子,不得不好言相勸,但眾所周知,罵在興頭上和喝在興頭上的這兩種人勸不得,所以後果就是徐天養像是風箱,把汪春這把火燒了更汪了。

然後李鵬的老婆也出來了,手裡拿著那本《通玄經》,叫囂著汪春,只要剁一隻手,就把這書本給他。

雖然李鵬老婆是氣頭上一說,但當時近乎瘋狂的汪春當成了真的,連眼睛都不眨,剁下了自己的右手。

然後可想而知,這本書是李鵬名聲匯聚的來源,就算汪春自己砍死自己,也不會給他。

所以汪春發覺受騙,不顧手上的劇痛,跟李鵬老婆廝打了起來。由於手裡還拿著菜刀,竟一不小心碰在了李鵬老婆的頸動脈上,當場就把人送走了。

隔壁就是橋頭派出所,一分鐘出警,收集現場證據,控制住發瘋的汪春。

而在家裡整日已經是鬱鬱寡歡的汪義,聽到兒子殺人的訊息,哪裡還經受的住,也是一命嗚呼,駕鶴西去。

後來錢老做主,讓汪春把酒樓低價賣了出去,把這些錢都給了李鵬,雖然鬧上了法院,李鵬竟是沒有控告汪春,而且還出人意料的諒解了汪春。這讓李鵬的名聲,從本來的有些不好,變得極為胸襟廣闊了。

可能李鵬是覺得憑藉汪春家的東西起了家,也可能是因為老婆被汪春殺害導致現在既有錢,又可以再娶個漂亮的老婆這種壞毛病,沒有繼續追汪春的責任。

但是那本《通玄經》在警察局一直當證物,汪春什麼時候出獄,李鵬才能拿到手裡,但可以去派出所一週看一次。

而且,賣掉汪義樓的錢遠遠不夠低李鵬老婆的命,所以法院判決還要繼續還款,考慮到汪春家裡已經拿不出幾個錢了,就免去了利息,本金慢慢還。

自此,百年傳奇汪義樓被人低價買了夷為平地,在林景縣裡除去了痕跡,爺爺去世,爸爸入獄,十二歲的汪師東奔西走,半年後在那個院子裡安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