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再帶上紅蓮(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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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系統會從根源上搞明白貨幣從那兒來,到哪去的問題。
可溯源,可追蹤。
並且現在只有一個貨幣發放的充值機,就更是如此。
所以,雖說仍然會存在一些之前討論的,貢獻點變相轉移的情況,但至少季澄已經領著大木村走到了一個相當優秀的起點。
一陣討論,最後得出的方案是——
今後,大木村任何擁有管理性質的職務,哪怕只管一個人,都規定,不能接受他人的任何贈送,而在相關工作權利上實行便利。
一經發現,送和收的人同罰,最低也會懲處剝奪職務,扣除工資。
而如果收的人,立即將贈送的東西上交給村子,則不做任何懲罰。
此舉的意義在於,其一,給受賄之人一個短暫悔過自新的機會,留有餘地。
其二,還有這樣充實村庫的方式?好得很!
其三,想要完全堵死一條路其實並不容易,而稍微放開一些,反而更容易讓人死了這條心。
比如,送東西可以,可送來送去全都石沉大海,杳無音訊,毫無作用,那送的人作何感想?
他還會冒著高風險,不斷消耗自己的財力嗎?
說不準他之所求和付出已經極不對等。
這番想法跟嬴螢一講,後者眼睛頓時亮了起來:
“大人,此舉可行!這樣可以極大程度上避免您剛剛說的那個......貪腐!”
“嗯,你有什麼提議,或者想到什麼遺漏之處了嗎?”
“有一點。”嬴螢眨了下眼道:“這種規定提出,但我們怎麼監督?”
“交給所有的大木村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季澄笑:“當不公正出現時,渴望公正的大眾會自發的做我們的檢察官。
不過要加一條,任何檢舉都要有切實依據,不能只憑臆想推測,違者罰除其工資,作為其謊報資訊,我們費力查證的費用。
這樣可以保護我們的九名組長,村長副村長免受無端非議,也減少無意義舉報所費的大量精力。
嗯......關於接受檢舉和查證方面的工作,也交給你們了,又是需要記錄的。”
“呃,好的大人。”
嬴螢點頭表示明白,道:“那之前養殖組組員們的請求,我們駁回吧?”
“駁回。”
季澄頓了下道:“不過告訴她們,她們組長自行貢獻出來的衣物,會由村子出,再給嬴娜拿一套羽絨衣,不用她們湊。
以後任何組,如果在工作上有需要物資或者貢獻點資助的,可以上報,闡明合理理由,最後由我直接決斷。
若我覺得可行,便會從村子財產中調撥物款。
稅收的這部分,本身就有這個作用。
組長們還不太清楚,你等會去給組長們普及一下。
然後,調撥物款資助的申請匯總工作,也得交給教師組......會寫字的人太少,嬴螢,辛苦你們了。”
“沒事大人,我們不怕辛苦,只怕做不好。”
嬴螢撫胸行禮道:“那大人,我這就去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