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前朝的劍(2200+)(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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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的,一種關於“人權”保護的呼聲開始匯聚......
拷問師利用拷問的權利對犯罪嫌疑人的施暴、牟利之類的黑料接連不斷湧出......
於是,拷問師這一職業,在完成它的歷史使命後,被高牆文明當然地取締了!
孤兒院院長以前和李毅溝通關於“拷問師”相關事情的時候,還是有點唏噓的。
畢竟她老人家當年,可是持有《拷問師(特級)資格證》的......
還不是說下崗就下崗,說轉業就轉業了?
不過好在在從事拷問師的工作過程中,她很聰明——
偶爾下個重手,賺點外快。
偶爾留個一手,留個人情。
再加上她本人努力學習,除了考取《拷問師(特級)資格證》之外,她還有考取《教師資格證》、《廚師證》、《游泳教練證》之類的......
聽院長說,那時候考證的標準還不是很明確,只要報名了,站在講臺能將出一個子醜寅卯、自圓其說、炒的菜能吃、入水能浮起來......
就能過考!
在下崗再就業的時候,院長沒有選擇包分配,而是選擇了“自主創業”,用自己當拷問師積攢下來的錢,積累下來的人脈,擁有的多項資格證書......
就憑她一個人,申辦下來了一家孤兒院......
根據李毅打小聽院長講述的資訊來看,高牆文明中最遲將“拷問師”取締的,距今也應該有四五十年了。
也就是說,這怪物的《拷問證》......
過!
期!
了!
李毅一下子想起了一部老電影中的經典臺詞——
你要拿前朝的劍,斬本朝的官?
就在李毅想要和這名怪物好好講一講關於它的拷問證已經過期了,憑藉過期的拷問證實施的拷問行為肯定不合法的時候,他的眼前出現了選項——
【選項一:在面對危險的時候,不論有沒有希望,都要有反抗的勇氣,你應該拿緊你手中的武器,面對對方的威脅進行反抗】
【選項二:嘲諷是有助於干擾對手思緒和環節自身緊張感的不二技能,你應該告訴對方,大人時代已經變了,現在拷問是違法的,你的那本證書已經過期了】
【選項三:你應該站在原地,體驗一下對方的考驗技巧】
很多時候,選項的出現,尤其是“選項二”的出現,李毅都會是覺得它是在埋汰自己,不過這次......
這個選項的內容,是起到了示警的作用?
這算不算選項變相地“提醒”自己,不能說出關於《拷問證》過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