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法外狂徒(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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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庭審,兇手向刑事法庭申請法律援助,派遣一位援助律師出庭,而這位援助律師則在法庭上重新解析案件,並且維護了兇手的權益。”
等到搜查一課工作車輛全部離開後,目暮十三才發動車輛。
緩緩行駛出警視廳。
“這個混蛋律師是誰啊?給兇手辯護?不知道對方殺人了嗎?兇手還有什麼權益?!”
聞所未聞,匪夷所思。
新一就差拿起一個足球,對準這位混蛋律師的臉踹上去了。
這種律師是真的噁心人!
“毛利公生,警視廳委任的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他在法庭上推翻你的全部言論。”
之前的財神,此刻的瘟神。
目暮十三的內心就像是喝稀飯喝到老鼠屎的痛苦,嘴裡的吐出來,之前喝下去的稀飯都會覺得噁心。
“不可能,我的推理全部符合實際的,根本不會被推翻的,換成任何一個偵探在我面前,都不可能推翻我的推理。”
當聽到毛利公生的名字,新一整個人都恍惚一番。
青梅竹馬的弟弟,三番五次惹事的存在,昨天在案發現場惹事,今天又在背後黑自己一手!
真的不明白這個混蛋安得什麼心。
“因為新一你屬於案發嫌疑犯,所以你的推理本身就屬於人證證詞,所以推理也變成了人證的指控。”
“除此之外,新一你沒有按照警視廳的規章辦事,無論是取保後驗明無犯罪行為再偵查案件,還是你沒有偵探職業執照,不具備警視廳委託偵探的身份。”
車子緩緩開動,目暮十三將自己所知曉的案件駁回理由說出。
這些是真實的問題。
從始至終,工藤新一的辦案都屬於違法的行為,無論是作為案件嫌疑人的身份,還是不具備辦案的身份,或者是人證、物證的提供都沒有警視廳的證明,沒有按照正規的提供證據流程。
這還是基礎的問題,警視廳如果開始起訴,就多次破壞案發現場就可以徹底埋葬掉這位名偵探。
這些都是隱患,卻遲遲沒有發現,至今已有一年。
媒體不斷的吹捧,所有人都看見高中生偵探的閃亮光環,所有的榮譽資訊充斥這個人的人設,導致沒有人關注他的法律違規。
霓虹法律從始至終都在被工藤新一踐踏,一次又一次。
“可是這些應該都不會出現問題的,我已經這樣辦理多少起案件,就這個月已經辦理五十起案件,從沒有這些條框規矩!”
用力錘在車門上。
新一處於狂怒之中,腦海裡都是青梅竹馬弟弟的得意笑容。
“因為警視廳允許這些事情的存在,而新一你做的並沒有錯誤,可是將這些拿到法庭上就會被定義為無效,對方就抓住這一點駁斥掉新一你的推理。”
目暮十三對於這位侄子也湧起憤怒。
新一具備正義感與公正之心,所有的行為雖然有少年的青澀,卻也是在可以包容的範疇內。
但是公生的行為,就是完全不具備這方面的特質,更加像是一種故意的報復,報復工藤新一的行為,像個孩子一樣肆無忌憚,無視正確的法律與正義。
最主要的是給兇手辯護,兇手哪來的人權,就應該送到監獄去服刑!
“可惡!”
新一再次低吼出聲。
掌握偵探技術的自己,努力查詢真相,憑藉能力破解案件,守護正義與公正,抓住兇手!
對方就像是玩弄權勢的跳樑小醜,明明破壞案發現場的是他,可是他卻使用嘴皮子,根本不懂偵探技術,就在法庭上搬弄是非!
這種人是一個法外狂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