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雲霄飛車案件審理(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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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的寫上人為,右邊的寫上意外。
“沒錯,我們追求事實,可是我們卻一直忽略掉一個事實,就是這個案件的定義。”
“雲霄飛車屬於特殊刺激專案,具備危險性,並非百分百安全的遊樂專案,由此我們可以得知,如果發生死亡的情況,人為的情況50%,事故的情況50%,這是對等的。”
公生指著圓形的兩邊,現在等分圓已經畫出。
沒錯,這才是事實的真相,不應該直接定死的說是人為,真正的公正是在原點位置,判斷是事故還是人為。
這也是律師與偵探的區別。
偵探處於刑偵角度,先行想法是人有罪,而律師是從法律角度,先行想法是判定各持一半,只求法律公正。
“而後,這一節車上,其中第一排的人不具備行兇能力,第二排的人也沒有行兇能力,第四排的人具備能力卻沒有警視廳的指控證據,與死者沒有任何聯絡,判定為無法行兇。”
“唯一在第三排,也是兇手的女友,她的揹包內發現帶血的刀刃,可是被安全防護的雲霄飛車,全程大部分時間處於高速與失重的情況,女性的臂力與腕力也無法完成近距離的行兇,所以同樣不具備行兇能力。”
“以上,人為的可能性全部告破,本次案件的人為可能性為零!”
公生將圓形的左等分半圓畫上叉號,表示人為的徹底宣告破滅,只剩下意外。
已經不知道拿出多少份資料紙張。
一張安全檢查的報告,是關於雲霄飛車的檢查報告,上面有清晰的記錄著雲霄飛車的使用壽命與維保情況。
上面還有一張照片,是維保室的情況,裡面就有細長鋼繩與鉤鎖,各種物品。
“檢察長,最近的一次維保就是在案發當天的中午,案發前的中午場休息時間,而後維保室內由工作人員拿取物品,包括能瞬間拉斷人首的繩索與鉤鎖。”
“時間上完全對得上,所謂的認為案件實際上是一次意外,是因為多羅碧加樂園本身的娛樂設施維護出現問題,導致的死亡,而非他人殺害。”
這就是還給警視廳的禮物。
將這些資料全部上交,對於危險刺激遊樂專案,這種資料其實都是隨意的勾畫,警視廳認真查詢就能拿到一堆的問題。
事故的機率大於人為。
現在人為的可能性已經被公生所抹除,剩下的部分只有意外導致,而造成這意外的就是多羅碧加樂園。
“審判長,我方已經拿出證據,證明兇案本身無法成立,嫌疑人證詞無效,並且拿出真正導致兇案發生的問題根源,請公正的審判庭給予我方公正的審判。”
但也僅僅到這個地步。
公生將黑板上的紙張收回,重新摺疊整理起來,之後這個案件會重新打會警視廳,瞳子的嫌疑也被去除。
這就是警視廳的凌駕法律的情況,如果公生不作為協助律師,那麼這次的案件就會不了了之,即使公生此刻拿下勝訴,也只是將人放掉,判定無罪而已。
這裡從來都不是公平的舞臺。
公生不認為毛利小五郎逮捕的那些人試圖報復小五郎存在錯誤,因為警視廳本就存在偏頗,壓垮所有人,從而導致現狀。
“最後審判,瞳子女士判定無罪,案件返回警視廳進行二次偵破。”
“咚————!”
法槌輕巧,審判長與公檢已經收拾好東西準備離開。
“庭審結束,退庭。”
等到所有人離開,這次的案件才徹底宣告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