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結案,滑雪別墅的哭泣(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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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證據,是公生在第五天時候找到的。
因為公生本身就不是按照對方的薄弱點進行攻擊,而是對於自己的薄弱點進行展開。
你永遠不知道對方會如何坑你,你也不知道對方暴露出來的弱點是不是陷阱。
但是公生了解自己的薄弱點。
自己無法接觸到非法入學的證據,那就花費最多的時間,用最笨的統計學,來進行總結,用絕對細節對抗完美犯罪。
自己無法讓庭審正常繼續,那就兵行險招,破釜沉舟,直接將普通的庭審改變為特殊案件審理,這樣還能引入警視廳的控制,導致對方無法休庭。
最後,對方肯定會攻擊米原晃子的點。
公生也不會抱有僥倖心理,所針對的就是對方的真實性,並且還被公生找到山田與杉山本身並不具備從業資格的證據。
沒有老師資格,卻進入杯戶小學部。
就是用來當撈錢工具,而後用的差不多就甩掉,更多的罪名都會歸結到兩人頭上。
因為霓虹會尊重教育行業者,重視教育產業,如果出現這種欺世盜名的存在,也只會將一切的罪責怪到山田與杉山身上。
認為兩人用心險惡,偽造檔案,欺騙他人,惡意進入杯戶小學部,進行非法入學勾當。
沒錯,這個是原本杯戶小學部那些人準備的後手,來及時止損,保住自己的權益。
卻未曾想到,被公生捷足先登。
最後當做舉證的證據,出示給審判庭。
“這是關於杉山與山田的非法進入杯戶小學部出任教師的證據,兩人從最開始就包藏禍心,試圖侵入小學部進行非法入學交易!”
公生看向被告律師。
此刻的對方,已經滿臉驚呆與懵逼。
恐怕對方也未曾想過,劇情會被反轉成現在的情況。
原本應該是公生夥同米原晃子試圖構陷同行,但是公生卻提交了被告人非老師職業的證據。
性質轉變,原告是提供證據,與一位老師具備師生關係,幫助學妹申訴。
但是被告的性質,此刻是竊取教師職務,進行非法入學交易,並且有機率謀害學生!
法律的博弈,除去案件本身,就是社會價值!
公生之前站在帝丹系,但是此刻站在的是維護教師權益公正的一方。
而山田與杉山,則站在竊取教師身份的一方,也就意味著,兩人在步入法庭之前,就已經是犯罪身份。
此刻,被告律師全身的力氣全部被抽掉。
癱坐在椅子上,大口呼吸著氣,腦海裡思考該如何明哲保身。
因為涉及到霓虹的社會層面,被告律師繼續為兩人辯護,即使勝訴,也會被當做過街老鼠。
替侵犯教師權益的人辯護,晚上會被砸窗子的。
“審判庭已向霓虹東都教育部確認證據,證據屬實,被告方的身份存在虛假,並且行為極度惡劣,意圖矇蔽審判庭的行為,被告律師禁止發言。”
這一次,連審判長都陷入一種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