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今日不需要你們說話,你們聽著就好。”

“朕今日要宣佈崇禎新政,你們聽好了。”

“第一、咱們來提一個明確的目標,朕來定一下,前十年,朝廷的主要任務是解決老百姓吃飯問題,朕要每一個老百姓都能有飯吃。”

可能嗎?

十年?

當然不可能!

但這事目標,目標是目標,目標定出來就是讓大家往這方面去努力的。

這是一個大目標。

大目標提出來後,各個省要做具體的計劃,自己提出省的目標,做計劃拆解。

這就是下面人的工作了。

皇帝是要提出最高戰略方向的。

顯然,皇帝現在把格調定了。

第一個十年計劃,解決糧食吃飯問題。

“第二、擢升宋應星為農政院督部,轄制全國農政,地方凡是與農政有關官員,從地方官府剝離出來,全部歸屬農政院!”

皇帝此話一出,所有人心頭皆是一顫。

這第二條,見牽扯到具體行政框架的問題了。

為什麼要這麼分?

當然也是有原因的。

古代的官僚架構不夠垂直。

為什麼這麼說?

例如地方的知府這個角色,既有地方的民法權,也有行政權,還可以調動少部分的兵。

民法權就是如果出了官司,知府或者知縣親自審案。

行政權就不必多解釋了,這是知府該有的權力。

至於調動少部分兵,這屬於兵權的範圍。

最嚴重的是,稅收權也在知府手中。

這是多項權力混合在一人手中,這樣不出現大規模的**才怪!

而小到一個地方的農業,例如水渠的興建,也是知府來管,這裡面就有巨大的油水。

要降低地方的**,就要給地方分權,且相互歸屬中央朝廷垂直管轄。

而地方農政便該如此。

由朝廷垂直管轄,地方農政官員除了向知府彙報,還需要向朝廷彙報,而不是什麼事情都匯聚到知府那裡,統一由知府彙報。@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