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崇禎新政(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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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今日不需要你們說話,你們聽著就好。”
“朕今日要宣佈崇禎新政,你們聽好了。”
“第一、咱們來提一個明確的目標,朕來定一下,前十年,朝廷的主要任務是解決老百姓吃飯問題,朕要每一個老百姓都能有飯吃。”
可能嗎?
十年?
當然不可能!
但這事目標,目標是目標,目標定出來就是讓大家往這方面去努力的。
這是一個大目標。
大目標提出來後,各個省要做具體的計劃,自己提出省的目標,做計劃拆解。
這就是下面人的工作了。
皇帝是要提出最高戰略方向的。
顯然,皇帝現在把格調定了。
第一個十年計劃,解決糧食吃飯問題。
“第二、擢升宋應星為農政院督部,轄制全國農政,地方凡是與農政有關官員,從地方官府剝離出來,全部歸屬農政院!”
皇帝此話一出,所有人心頭皆是一顫。
這第二條,見牽扯到具體行政框架的問題了。
為什麼要這麼分?
當然也是有原因的。
古代的官僚架構不夠垂直。
為什麼這麼說?
例如地方的知府這個角色,既有地方的民法權,也有行政權,還可以調動少部分的兵。
民法權就是如果出了官司,知府或者知縣親自審案。
行政權就不必多解釋了,這是知府該有的權力。
至於調動少部分兵,這屬於兵權的範圍。
最嚴重的是,稅收權也在知府手中。
這是多項權力混合在一人手中,這樣不出現大規模的**才怪!
而小到一個地方的農業,例如水渠的興建,也是知府來管,這裡面就有巨大的油水。
要降低地方的**,就要給地方分權,且相互歸屬中央朝廷垂直管轄。
而地方農政便該如此。
由朝廷垂直管轄,地方農政官員除了向知府彙報,還需要向朝廷彙報,而不是什麼事情都匯聚到知府那裡,統一由知府彙報。@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