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撲朔迷離(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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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青手裡的東西——一本賬冊,一沓書信。
百官心裡咯噔一聲,元相國目光頓沉,胡文孺一口氣吸起,忘了出氣。
賬冊和書信在暮青手中,離胡文孺有些遠,他瞧不清賬冊和信封上的字,亦不知她拿的是哪家府上的賬冊和書信。案發後,他已傳書江北各地,命他的門生將與西北軍撫卹銀兩有關的賬冊和書信全數燒掉,為防有人留暗手,他特意派了小廝前往江北各地,查察賬冊與書信,親眼看著他們燒掉的,此事府中小廝早已回來覆命,為何還會有賬冊和書信落入她手中?
“哪來的?”元修目光一凝,問道。
“奉縣得來的。”暮青看著胡文孺。
胡文孺頓驚,奉縣?!
奉縣的賬冊和書信確實是未燒燬,可不是沒找到嗎?此事早有人回稟,說是當日奉縣知縣被革職查辦,御林衛當即便抄了縣衙,可只抄出十萬兩銀票,未見賬冊和書信。奉縣知縣定是將這兩樣要緊之物藏了起來,人被關押進天牢後,他曾親自去問過,可他拒不開口,正是因此,他起了殺心。此案由那活閻王在查,大刑逼供自不可能,他只好將其滅口,人一死,賬冊和書信的下落就永成秘密,誰也別想知道!
可為何她竟能查出這些東西的下落?
元修也有些疑惑,奉縣知縣被關進天牢後,她根本就沒去見過他,為何會知道這些藏在何處?
“胡大人若是早知賬本和書信在我手裡,天牢裡就不會上演殺人滅口的戲碼了。”暮青淡道,這話聽起來像是她早就得到了這些證據,只不過藏著不說,故意等著有人將奉縣知縣殺人滅口自招罪行似的。
此事她只能讓百官如此認為,她若說奉縣知縣早被換了人,前些日子她去審過,從奉縣城外挖了這些證據,那麼百官定然會有新的疑問——人被偷換了,關押在何處?誰去奉縣取的證據?
她府裡就那幾個人,自從她在朝中誓期破案,都督府早被人盯上了,去奉縣取證據一來一回最快要三日,她府裡有沒有人三日不在,朝中定然是知道的,到時她就需要解釋是誰替她去奉縣取了這些證據的。
步惜歡的人自是不能暴露的,那就只能讓百官以為這些證據是她在從奉縣回京城的路上就偷偷得到的了。
暮青順手便將書信遞給了元修,道:“這些是奉縣知縣在任三年間與朝中的來往書信,而與他通訊的正是翰林院掌院學士胡大人。你可以瞧瞧,每一封裡都是催銀子的,而這本賬冊裡記著的不僅是與胡大人的來往銀兩數目,還有與越州刺史和戶曹尚書的。”
越州刺史不在朝中,戶曹尚書卻正立在刑曹大堂上,聽聞此言臉色不比胡文孺好看。這賬本拿出來時他便心覺不妙,只是心存僥倖,想著賬本里未必記得那麼詳細,也許只是與胡文孺的來往賬目也不一定,結果果然是他想得太美了。
“你瞧瞧這賬本有多厚就知道所記有多細了,朝中每年撥了多少撫卹銀兩,奉縣給上封越州刺史和戶曹孝敬了多少,胡大人催要了多少,筆筆皆在!”暮青翻著賬冊,卻不交給林孟,也不給百官傳開,顯然是提防著有人毀壞證物,她只把這些證據交給了元修。
元修尚在拆信看信,他看得頗快,每看一封,抬頭望胡文孺一眼,那眼神比西北的風刀還割人。三年的書信,足有二三十封,元修用了些時辰才看完,他將賬冊接過來時,胡文孺已不敢看元修的神色。
正因此,他沒看見元修在接過賬冊時,看暮青的神色有些意味深長。
賬冊和書信她絕不是在奉縣回京城的途中得到的!
此事事關西北軍,這些證據如此詳盡,她若早就得到了,不可能不拿給他看。因此,她只可能是最近才得到的這些證據!
暮青早知方才的話能瞞得住百官,卻瞞不住元修,她也沒打算瞞,只是此時不是明說的時候,她望向元修,兩人的目光一撞,他眸底的疑惑和她眸底的坦然相遇,令他一怔,隨即低頭,看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