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從此孤身(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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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大了,終是女兒家,爹不便再揹她。那時她便總想,待爹老了,不能再行路,她便揹著他,為他代步。
沒想到,爹四十六歲,尚未年老,她便要揹著他走。只是這一走,此生最後。
長街裡,少年身披白衣,負著屍身開路前行。街道兩旁,看熱鬧的百姓聽說揹著的是死人都怕沾了晦氣,躲得遠遠的。只有幾個細心的人發現,送喪的隊伍從刺史府門前行過,繞了幾條街,最後自西門出了城。
壽材鋪就在西街,離西門極近,既然要從西門出城,為何要繞遠路?
沒人知道少年心中想著什麼。
吹打送喪的人也不知少年心裡在想什麼,買得起梓棺的人非富即貴,墓都修得頗為講究,哪個也得耗上個三五月,修得大墓華碑方可安葬。少年卻一切從簡,到了城外十里的山頭,挖了坑,下了棺,填起一方小土包,立了塊石碑將人安葬後,也不用眾人哭墳,便讓人離開了。
新墳前,暮青未哭,亦無話,只是跪著,從天黑到天明,彷彿從前世到今生。
前世,她很早便不記得父母的模樣。他們在她太小的時候便離開了人世,童年對她來說是寄人籬下的生活,時常捧在手裡的殘羹冷飯。她從很小的時候就知道她的人生只剩下自己,所以拼命讀書,拼來了保送國外讀書的機會,拼來了錦繡前程,卻葬送於一場車禍。
今生,一縷幽魂寄在暮家,從此日子清貧,卻未吃過一餐冷飯。本以為親情厚重,父愛如山,此生總算有所依託,沒想到忽然之間,她又孤身一人了。
或許爹的死本就是她的錯。
爹雖領朝廷俸祿,但身在賤籍,衙門裡的衙役都瞧不上他,時常對他呼來喝去。那時爹的驗屍手法並不高明,大興尚有屠戶混混驗屍的舊律,入仵作一行的人少,談不上專業。大多數仵作各有自己的一套驗屍方法,有的並無求證驗實,許多存有錯處。
凡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檢驗出錯,可想而知會誤多少人命。
不僅如此,古代辦案的原則是“髒狀露臉,理不可疑”,即重犯人的“口供”。
驗屍不完善,斷案重口供,可想而知冤案又有多少。
她心驚之餘,便暗中出力,引導糾正,一步步讓爹在江南仵作一行驗出了盛名。自從爹有了名氣,古水縣的案子樁樁件件破得漂亮,知縣升了官,新來的知縣指望著爹升官,衙門裡的人這才對爹換了一副笑臉。
她以為這是她對爹的報答,未曾想有一日,這盛名要了他的命……
暮青跪在墳前,山風摧了老樹新葉,落在肩頭,微顫。
夕陽換了月色,月色換了晨光,墳前跪著的人額頭磕了新泥,風裡嗚嗚作響,一拜,“爹,女兒不孝……”
“殺您的元兇,女兒定查出來!”再拜。
“待報了仇,女兒定回來將您的棺槨運回古水縣,與娘合葬。”三拜。
三拜過後,暮青起身,晨光灑在肩頭,落一片金輝。
這一日,大興元隆十八年,六月初四。
皇朝變遷的大幕,撕開了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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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節奏還得繼續,沒拍完,改約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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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尊一品郡主文》/七味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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