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於後世的某些誤解,相對於宋、遼兩國,金軍的戰鬥力確實強悍,但有這個戰鬥力和軍法森嚴並沒有多大的關係。

實際上,金軍的軍紀還遠不如一千多年前能夠做到“鳴鏑弒父”的匈奴冒頓部嚴明,更沒法和五代軍閥們採用的“將校有戰沒者所部兵悉斬之”跋隊斬殘酷軍法相比。

中原王朝軍的正規軍一般都有諸如“三令五申”“九禁十八斬”之類的嚴明軍法,能不能嚴格執行是一回事,至少設定了。

而金軍則不一樣,他們根本沒這麼多花招,軍法相當松。

對犯有重罪者,一般只施以杖刑。

女直人起兵時,前往移懶路迪古乃部徵兵的婆盧火貪杯失期誤了大事,換成任一中原王朝都可以掉腦袋,但完顏阿骨打對其人的處罰卻是一頓杖刑。

而且,婆盧火受刑後,沒多久就又能隨軍征戰了。

在隨後的祭告天地誓師出征儀式上,完顏阿骨打也以“若違備誓言,身死梃下,家小無赦”的誓約束眾人。

而女直人起兵抗遼的藉口——被遼人庇護的“破遼鬼”紇石烈阿疏多年後終於落網,完顏阿骨打也只是杖責其人一番後便放走了。

完顏阿骨打建國後,面對女直人屢禁不絕的近親結婚陋習,處理辦法還是以棍棒抽打的方式逼其離婚。

女直人之所以“熱衷”杖刑而極少採用斬、絞等死刑,原因也很簡單。

遼東苦寒,諸部人口稀缺,每一個成年男丁都是部族的重要實力,以一當十的勇士更是寶貴的財富,就算犯了重罪,能以杖刑令其改過自新就不要輕易殺掉。

這是祖輩流傳下來的規矩,不是誰想改就能改的。

完顏昂的罪責是“擾民”,此罪在同軍中必受重懲,但在金軍中一直都不算是多大的事,最多打一頓軍杖就完了——打完可以自己下地的那種。

只因為這樣的事在金軍中太多了,屢禁不止,根本處理不過來。

完顏阿骨打這次卻一反常態,欲要拿自己的親弟弟開刀,肯定有原因。

結合之前的情報,徐澤很快就想明白了問題的關鍵。

“上京道的叛亂是完顏昂引起的?”

掌握的情報不足,王四不敢把話說得太滿。

“臣以為是的,但還得一些情報支撐。”

“嗯。”

徐澤點點頭,他已經基本確認這一點。

如此一來,完顏阿骨打耗了這麼長的時間還是理不順上京道便能夠說得通了。

看來,完顏昂所犯“擾民”之罪不僅僅是“擾”這麼簡單。

應該是金國之前好不容易壓制住的女直貴族擄掠歸附百姓為私奴的問題,又因為持續的徵發大軍而開始反彈了。

完顏阿骨打在前方殫精竭慮地招撫諸部,唯恐給自己的繼任者留下一個爛攤子。

而他在後方的親人卻把已經歸附的各部百姓視為奴僕豬羊,縱容部下隨意擄掠欺凌,由此導致大批的部族服而又叛。

以實力為尊的上京道,對擴張期的政權來說,民心不是那麼重要。

但要想有一個穩定的政權,就不能無視民心。

金國信譽破產導致的惡劣影響太壞,即便皇帝親自出馬,叛逃的部族也很難招撫。

所以,完顏阿骨打才會如此寬容門部奚。

金國的內部矛盾太多了,多到阿骨打欲要殺死自己的親弟弟來安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