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四大改革目標(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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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務部三曹的設定不變。
從上次同舟社大改組至今的執行情況看,兵曹、戰曹職能發揮較好,基本發揮了應有的作用,暫時不作調整。
憲曹主司教化之職,因社務部已有教曹,乃改其名為政曹。
政者,政治、權柄、政令之義。
徐澤並沒有明確憲曹改名的原因,但由“憲”變“政”,足以讓眾人明白軍務部三曹“兩大一小”的局面已經改變。
如此以來,兵曹掌管軍隊徵集、編制、軍械、訓練、戎馬之政令以及軍事科研、武將選用、官兵薪給等事務,地位略高於戰曹和政曹,是純粹的“機關”,沒有實際軍事指揮權。
戰曹掌管兵防、邊備、作戰、兵要地誌等事務,掌軍機之要,戰曹指導下的各參軍協助掌兵官打仗,事務繁重,但沒有軍事決策權。
政曹原本的軍紀、軍行、軍法之職由其下的憲司履行,主業改為軍中教化,但不干涉行軍打仗,且能對兵曹和戰曹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軍務部之下,原本的登州、遼東、海東三個軍區全部撤銷。
遼東置巡撫衙門,趙遹為首任遼東巡撫使。
“巡撫”一職並非起於原本歷史線上的明、清兩朝,實際上此職早已有之。
南北朝時,北魏驍將來大千隨太武帝北伐,大敗柔然之後,太武帝以其多有戰功且熟悉北境險要,遂詔大千“巡撫六鎮,以防寇虜”,但此“巡撫”並非正式職官。
唐代開始將巡撫使制度化,並且作為使職官正式存在,狄仁傑就曾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撫使,但有唐一朝,巡撫使並不常設。
宋承唐制度,又因雍熙北伐失敗,為防內部“奸邪無狀”,頻繁派遣巡撫使,其職主要是問民疾苦、疏理滯獄,要求“但有所聞,皆達天聽”。
徐澤任命趙遹的這個巡撫使顯然跟趙宋不一樣,不僅掌行政、監察、司法等權力,還加“提督軍務”銜,軍政一把抓,權力很大,對遼東所有事務負責。
此舉,並非徐澤對“流放”的趙遹進行妥協或安慰,而是形勢發展的必然。
遼東本是化外之地,同舟社對該地的改造力度雖大,但時間太短,很多傳統習慣根本不及扭轉。
而且,同舟社底蘊不足,人才匱乏,遼東又情況特殊,盲目派漢地官員到彼處,搞不好就會壞事,只能多用舊官,靠他們跟上同舟社的快速發展確實有些困難。
自徐澤回到之罘灣後,遼東的治理水平就一直在下滑,以至於他不得不在遼東設定監御史一職。
京東之戰結束,同舟社總部由之罘灣遷到諸城,對遼東的掌控和指導力度變得更弱。
以後,隨著統一戰爭程序逐步深入,總部還會繼續向內地遷移,再靠一個單薄的監御史對遼東各州的行政事務進行監察,已經無法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了。
作為日後攻擊金國,奪取遼地和同化高麗的橋頭堡,遼東的建設速度必須加快,設定遼東巡撫使是必然之舉,也是京東遼東一體化戰略中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