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在華夏文明的歷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自古以來,天子都是代天牧民,各級官吏則是代天子牧民的合法代表。

在古文中,“牧”也特指統治和管理之意。

人是群居動物,總得需要有一群人,把更多的人組織起來,形成合力,

以維持內部秩序、開展生產協作、應對自然災害侵襲、對抗外敵侵略等,

組織和管理本身是沒錯的,

人類文明就是在合作與交流中誕生,又在組織和管理中前進的。

各自為戰的動物,個體再強大、再聰明也無法誕生高階文明。

可天生萬民,需要一個人來統治、管理他們的理論就很有意思,

這個“牧”字也用得極有靈性。

“牧”者,古字形像為手持棍棒驅趕牲畜,

本義是指放養牲口,引申指放牧的場地、郊外。

雖然古代統治者將其賦予了管理和統治的特定含義,

但其特義與本義之間的聯絡,是個人都明白,歷代統治者自然更清楚。

代天“牧”民的統治者是不會真正關心民生的,

他們嘴中的民生,也只是為了治下之民能夠生更多的利,

以供自己揮霍,或用於戰爭、擴張等,

就是不能用於“發展”——靜態的社會,最怕的便是“發展”。

所以,大宋定海神針蔡京提出的“豐亨豫大”之說,鼓勵天子有錢趕緊花,可勁造,

並不是蔡公相亂掰,是真有一定的理論依據,並符合歷史傳統的。

此時的親民官六大職責便是:

一為先治心,加強個人品德修養;

二為敦教化,維護社會風氣;

三為盡地利,發展地方經濟;

四為選拔人才;

五為掌管刑訟;

六為均賦役。

唯一勉強能與民生扯得上關係的,便是第三條“盡地利”!

官員代天子牧一地,便“盡”一地之利,

嗯,很生動形象地表達了統治者的心聲。

這其實不能怪古代統治者把百姓當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