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紫陽(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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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目失明以後,無邊無際的黑暗使她對時間的感知降到了最低,更分不清白天與夜晚。男子不在的時候,李意歡曾摸索著起身,循著落在眼皮上稀疏淺淡的明光找去,她以為是室內點了蠟燭。
她掰著指頭算下來,自己攏共喝了七回藥,其後男子便不來了。被他遣來侍候的少年告訴她,用來照明的是東海綺異明月珠。
少年的聲音,猶如年歲太久失修的琴絃,嘔啞嘲哳,滑片撥動間,帶著溼溼的黴,幽幽的冷。
開始總是她問一句,他才答一句,幾乎不會主動說話。
“他派你來的?”
“是。”
“他去做什麼了?”
“不知道。”
“你叫什麼名字?”
“……”
這般木訥,在少年面前,她似乎又有了嬌縱蠻橫的資本。於是洩憤似的,要把在男人那裡受的氣,通通撒到他身上去。
她擺出高高在上的架勢,命令道:“我要到外面走走。”
少年沉默,卻是把熬好的藥遞上來,喑啞地回她:“該喝藥了。”
“我說我要到外面去走走!既然他派你來侍候我,你不該聽我的話麼?你不聽我的,等他來了,我就說你虐待我。”
成日裡被困在小小的一隅角落,她已經快被憋的發瘋了。偏偏面對男子時,還要擺出乖巧聽話的模樣。
先前每每喝藥時,男子興致來了,便會給她講一個故事。但他的故事大多讓人心驚肉跳,像是墓地裡開著的花朵,帶著腐爛與恐懼的氣息。
譬如第一個故事,講得是一個男孩。
有一個男孩,他天生畸形,面目醜陋,性情卑劣。為了不嚇到人,他只能被迫躲在潮溼,陰暗的山洞裡,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久而久之,他逐漸變得見不了光,倘若見了陽光,會渾身被燒的灼疼,生生蛻下一層皮來。
母親會派人給他送飯,卻不會見他,他因此很寂寞,也很悲傷。從開始的失落,到憤怒,到試圖討價還價,再到絕望,最後是平淡的接受。
一日,有個受傷的女孩誤入了他的山洞。
女孩身上有他憎恨著、也渴望著的一切,可以碰觸的磊磊光明,以及如高山流水般的優雅,如皚皚白雪般的皎潔。
他瞬間覺得自己是一灘汙泥,髒的很。
他因此無法自拔的想要佔有,擁有女孩。但女孩不知他的心思,她只是很感激,外面還有人在等她,等傷好了就要離開。
所以他先是在傷藥裡動了手腳,使得她雙腿徹底殘疾,動彈不得。
女孩發現雙腿癱瘓後,傷心失落了很久。可她還是沒有忘記想要出去,想要離開,山洞裡那樣陰暗,汙穢。
男孩看在眼裡,既然她不喜歡黑暗,那就再弄瞎她的眼睛好了,這樣她就該不會再想著離開了。
可他怎麼都沒想到,女孩選擇了自盡。
看著地上女孩的屍體,他剖了她的皮穿在身上,堂而皇之的走出了山洞。
從今以後,他便是她,他們永不分開。
男子講完這個故事以後,她忍不住瑟縮了一下,弱弱地問他:“是想用這個故事告誡我什麼嗎?”
他語氣散漫。
“嗯,想告訴你,不要重蹈覆轍。”
李意歡氣結,這和她有什麼關係!但這話只能在心裡硬氣的反擊,面上卻是軟軟地點頭迎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