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 罪證(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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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琅立時停住了腳步,回頭朝李侍郎說道:“有什麼眉目了?你且與咱家說說,要是真有什麼線索,咱家也不好搶你的功勞。”
“林遠志收受鉅額賄賂,已然證據確鑿。”
“證據確鑿?”
曹琅臉上閃過一抹嘲弄的笑,指著身旁紅漆皸裂的柱子問道:“林遠志區區一個五品官,這個林府又如此寒酸,咱家倒是好奇了,他家能收到什麼鉅額賄賂,又會有什麼證據?”
李侍郎心頭突突直跳,與曹琅說起了東珠的來歷。
林遠志的侄子林防風在街頭鬥蛐蛐時,遇到了一夥兒京中的少年舉辦了鬥蛐蛐大賽,彩頭是兩顆指頭肚大小的珠子。
樗城縣人煙稀少,整個縣城也沒什麼熱鬧可看。
林防風到了京裡,最愛的就是熱鬧,聽說了這個比賽,直接就參與了進去。
沒想到他的大將軍所向無敵,所有人的蛐蛐都敗下了陣,林遠志輕而易舉的就拿下了當日的彩頭。
林遠志只顧著炫耀他的大將軍,對那彩頭毫不在意,一回家順手將兩顆珠子交給了自己的母親。
黃氏絲毫不知自己的大哥和丈夫已經拒了衛王府的婚事,還在張羅著女兒的嫁妝。
她對兒子的這兩顆珠子可沒多大的興趣,不過看著光澤似乎還可以,想著女兒出嫁的繡鞋上還少了兩粒點綴,將這珠子綴在了女兒的新鞋子上。
黃氏沒想到,這兩顆珠子可是東珠,每一顆都是價值連城。
刑部的差役從華光院裡搜出這兩顆珠子時,黃氏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就是滿臉驚恐的看著這群如狼似虎的差役,將女兒的嫁妝翻的天翻地覆。
李侍郎引著曹琅去了林府的正廳,邊走邊說道:“林遠志其罪有二,縱容子侄收受鉅額賄賂,此其罪一也,逾制使用東珠,此其罪二也。證據就在前面,下官帶公公前去驗看。”
東珠和南珠採集不易,是以上好的珠子一經現世,彌足珍貴,為了保證皇家的用度,就立了法令,只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有資格佩戴東珠和南珠。
大衍會典有令,東珠和南珠乃國之珍寶,凡官紳民等,不得私自使用。
康寧伯府還夠不上使用東珠的資格,更不用說供自家的女兒作嫁妝之用。
大衍會典明文,膺用違禁皆重罰,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無官者,撻五十,罪坐家長。
林家的所有男丁,都被拘在了前院裡,那兩顆東珠,被當做是罪證擺在林府的正廳當中。
刑部的差役們還在不斷的將“可疑物品”抬到了正廳裡,有兩個書吏在一旁登記造冊。
林家的兩位老爺和三位少爺都在偏廳裡坐著。這場禍事來的突然,林問荊不知眼前府裡的動亂是因何而起,有些摸不著頭腦,林防風和林半夏則是滿臉驚恐,不住地站在門口朝院子裡探頭探腦。
林遠志和林無患正襟危坐,彷彿對正廳裡的紛亂視若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