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可是。

讓對手讓著我,就是對我紅果果地蔑視!

而且,作弊,明顯有悖於公平公正的體育精神。

讓我打架,已經是勉為其難了。

如果再讓我作弊,就太不誠信了。

這與我坦蕩的人生,不矯揉造作的個性,格格不入。

我,是來競技的。

不是來演戲的。

不管是演輸,還是演贏,我都不能接受。

演員,總是有劇本的。

有劇本,就意味著,要受制於劇本。

被別人控制,就代表著,沒有自由。

演員,哪怕再光鮮,再嬌豔,再耀武揚威,也,和那沒有靈魂的提線木偶沒啥差別。

舉手抬腳,不過是別人一句話的事。

自由啊!

我的最愛。

隨心所欲,自由自在,是我追求的生活模式。

受制於人,會把我活活憋死。

所以,一千五百塊錢,根本買不到我的自由。

我的自由,是無價之寶。

想到這裡,我又不禁開始後悔了。

下午蔣英豪那個老滑頭塞給我的合同裡面,不會寫著要我打假拳吧?

如果這樣,我真的被坑死了。

我不由得一陣沮喪。

以後,任何合同,要高聲朗讀三遍以上,才能簽字!

後悔歸後悔。就當下的情勢而言,我決定,裝傻。

裝傻,嘿,是解決一切棘手問題的好辦法。

我決定,依然我行我素。

輸了贏了,就交給司命星君來決定吧。

司命星君,你看著辦。

我勸你善良。

否則,哼哼。

你懂的。

正在我思緒漫天飛舞的時候,臺下又傳來一陣陣喝倒彩的浪潮。

“你們倆怎麼回事?”

“你們聊什麼天啊?”

“你們倆不會是來相親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