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少年何處可橫行?(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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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是。
讓對手讓著我,就是對我紅果果地蔑視!
而且,作弊,明顯有悖於公平公正的體育精神。
讓我打架,已經是勉為其難了。
如果再讓我作弊,就太不誠信了。
這與我坦蕩的人生,不矯揉造作的個性,格格不入。
我,是來競技的。
不是來演戲的。
不管是演輸,還是演贏,我都不能接受。
演員,總是有劇本的。
有劇本,就意味著,要受制於劇本。
被別人控制,就代表著,沒有自由。
演員,哪怕再光鮮,再嬌豔,再耀武揚威,也,和那沒有靈魂的提線木偶沒啥差別。
舉手抬腳,不過是別人一句話的事。
自由啊!
我的最愛。
隨心所欲,自由自在,是我追求的生活模式。
受制於人,會把我活活憋死。
所以,一千五百塊錢,根本買不到我的自由。
我的自由,是無價之寶。
想到這裡,我又不禁開始後悔了。
下午蔣英豪那個老滑頭塞給我的合同裡面,不會寫著要我打假拳吧?
如果這樣,我真的被坑死了。
我不由得一陣沮喪。
以後,任何合同,要高聲朗讀三遍以上,才能簽字!
後悔歸後悔。就當下的情勢而言,我決定,裝傻。
裝傻,嘿,是解決一切棘手問題的好辦法。
我決定,依然我行我素。
輸了贏了,就交給司命星君來決定吧。
司命星君,你看著辦。
我勸你善良。
否則,哼哼。
你懂的。
正在我思緒漫天飛舞的時候,臺下又傳來一陣陣喝倒彩的浪潮。
“你們倆怎麼回事?”
“你們聊什麼天啊?”
“你們倆不會是來相親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