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九十章:細緻劃分(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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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炯昌在朱元璋的懷中非常老實,靜靜地玩著玉扳指。
馬皇后把朱靜安拉到一遍,說著一些話。
“弄的怎麼樣了?去歲一年,玻璃局賺取的銀錢,全部折算成白銀的話,大約有十多萬兩。
看起來不如農稅,可這玻璃局也才開設沒多久,產量還沒有上去,這還都是純利。
要是產量上去的話,估計還會再多。如果按照你之前說的那樣,往海外售賣,估計收益會更多。
對了,讓你精簡的稅務名目做的如何了?
去歲官紳一體納糧只是在直隸實施,這是要推廣天下的政策,要把稅務名目,以及各種條款都制定下來,這些事情,辦得怎麼樣了?”朱元璋詢問。
現在的玻璃局,就是朱元璋的錢袋子,可不能有任何閃失。
和稅務有關的所有事情,全都交給了陳松。
這不僅僅是因為信任陳松,更是因為整個朝中,只有陳松一人才懂這些內容。
就算朱元璋召集一些大官,那些人也說不出個什麼所以然來。
陳松想了想,組織了一下語言,說道:“陛下,稅務名目已經制定的差不多了。
除過之前的農稅之外,臣還設立營業稅、增值稅,關稅,鹽鐵稅,房屋買賣稅等等。
其中,營業稅就是對售賣貨物時的徵收的稅務。
臣以為,到時候朝廷定製營業稅發票,各地所有商鋪,售賣貨物時必須開發票。
發票分為三聯,各地稅務局留一聯,買方和賣方一聯。
到時候,根據發票的出貨量進行徵稅。
不管什麼商鋪,不管售賣什麼貨物,都必須要有發票。
發票只有稅務督辦總衙門才能制定,地方稅務局只有派發的權利。
商鋪想要售賣貨物,必須到稅務局報備,同時領取發票。無發票售賣者,違法。
但,至於那些走街串巷的小販,可以免除。
......”
這些內容非常詳細,還涉及到了工商部門的成立。
“設立工商督辦總衙門,管理天下商事。售賣貨物,開辦商鋪或者作坊,必須辦理工商許可,若是經營許可以外的貨物或者無證經營,屬於違法行為,由工商督辦計審司查證,兵馬司抓捕,刑律司判刑......”
朱元璋停了下來,一臉認真的聽著陳松的講解。
朱標也站在一旁,一臉認真的聽著。
兩人時不時還會提問,問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對於兩人的疑惑,陳松都會一一講解。
“你的意思是,現在的《大明律》裡面的內容,還遠遠不夠?”朱元璋詢問。
陳炯昌在朱元璋的懷中睡去,陳松看著朱元璋懷中的陳炯昌,說道:“是的,《大明律》裡面的內容太過籠統,雖然陛下也發過《大誥》已做彌補,可國之大事,繁多雜細。治大國如烹小鮮,如果律法不全面,那麼就會造成混亂,就會將權利歸咎到官員身上。
官員賢明還好,要是不堪,是會出問題的。律法雖多,但能保證最基本的要求,不至於太過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