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不一樣的屯田生產(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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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百頃田,上百頭耕牛同時拉動曲轅犁,只需齊頭並進一路走到底便可。”
“如此耕種,所需流民數量遠少於自耕農數量,卻耗時更短。”
“然後司馬縣君又派專人掌管水利,避免百姓搶奪水源,各處良田都得充分澆灌。”
張瑞嘆了口氣,模式是個好模式。可惜難以推廣。
也只有司馬朗、審固這種清廉能吏,才能在華陰縣這一處範圍內施行。
張瑞若是敢將這種模式強行推廣到治下,必然引起大量腐敗與官紳勾結。豪強必然會在其中上下其手。
畢竟不是每個官員都有司馬朗這種能力,也不是每個豪族都像華陰楊氏一樣志向高遠,不與百姓爭利。
最後審固說道:“麥田正常年份產量在三石半左右,去年下有瑞雪,今年又風調雨順。產量必然超過三石半,分百姓三石。餘下分與流民。”
張瑞皺眉,問道:“流民如何能滿意?其辛苦一年,竟只得半石糧食。”
審固連忙解釋道:“君侯有所錯估。流民扶牛一日開墾數里,故能以極少之人,照料最多之田。均分之後,每名流民能分六十畝良田,得糧三十石。而華陰百姓每人皆二十畝良田,僅能得糧六十石。”
“即便如此,亦不過百姓之半。”
審固深深嘆息,說道:“這世間事,豈能事事公平。若非司馬縣君行此制度,流民安置不及,連三十石糧食亦未有。更何況,君侯可知漢室屯田制度?”
“倒是未曾聞。勞煩審縣君為孤解惑。”
“漢室屯田,官府與百姓五五分糧。若百姓租牛,則官府六成,百姓四成。”
“屯田制下,百姓消極怠工。一人耕田尚不足二十畝,不及民間一夫攜五口而治田百畝,每人能耕種二十畝。關東仍以種粟為主,畝收一石五斗。以二十畝算,總產量亦不過三十畝。而與官府分成之後,僅能得十五石,若租有耕牛,更是隻能得十二石。”
“百姓辛苦一年,卻只能分得十二石糧食,每月一石。自己一人尚且食不果腹,更遑論餵養妻兒子女。”
張瑞倒吸一口冷氣,難怪曹操手下屯田百姓紛紛流亡,叛亂此起彼伏。這對百姓的剝削也太狠了。百姓除非是走投無路,活不下去了,不然絕不會去參與屯田。
事實上,這完全是是張瑞對曹操過高的美譽了。
六四分,是漢室跟晉朝的屯田模式。
到了曹操那裡,七分、八分才是常情,百姓能靠吃野草不餓死,就是萬幸。
《晉書》:且魏、晉雖道消之世,猶削百姓不至於七八,持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與官中分,百姓安之,人皆悅樂。
官、民收成到了六、四分賬的地步,老百姓竟然還人皆悅樂。
那相比之下,右將軍府的田稅只略高於一成半,簡直是人間天堂。
倒是曹丕對曹魏的屯田制度有清晰的認識,總結為:經郡縣,歷屯田,百姓面有飢色,衣或裋褐不完,罪皆在孤;是以上慚眾瑞,下愧士民。
這句上慚眾瑞,下愧士民,總結的感人肺腑,令人泫然欲泣。
然後屯田制度依舊,官府惡意驅使百姓破產,限制其進行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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