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八點半,梁哲敲響了鄧中泉的家門。

看見梁哲來了,鄧中泉面露驚喜,還沒等他說話,梁哲便將昨晚的那份合同遞了上去,說道:“謝謝你,但我真的不需要,讓別人籤吧。”

鄧中泉輕嘆一口氣,接過合同,欲言又止。

手機傳來叮地一聲響,妻子發來文字:我出來了。

梁哲轉身就走,剛坐上電梯,妻子立刻發來文字:有情況。

隨後,妻子將她昨晚探聽到的關於馮廣女朋友知道陽陽失蹤線索,試圖勒索鄧中泉的事講了一遍。梁哲不由想起了昨晚接到的那個電話,難道給他打電話的女人就是馮廣的女朋友,女人在勒索鄧中泉無果之後,找上了自己?

梁哲帶著妻子回到家,正與妻子討論時,手機收到了一張彩信照片,正是昨晚那個女人的號碼,他點開照片,不由驚呼一聲,照片中赫然是一隻海龜玩具,無論顏色、樣式、大小,都與陽陽那套海洋生物玩具中的海龜一模一樣。

五年前,梁哲是在陽陽失蹤兩個月後才發現海洋玩具中少了一隻海龜的,除了妻子之外,他沒告訴任何人,這個細節不可能被大眾知道。

難道,這就是陽陽丟失的那個?

梁哲沒有著急回覆,幾分鐘後,手機收到了一條彩信影片,他立刻點開,是一隻手拿著那個海龜玩具展示的畫面,能看出部分割槽域已褪色,有明顯的陳舊感。

“太像了。”梁哲對妻子說,“簡直一模一樣!”

妻子發來文字:可能是此前拍好的,就算不是,對方也能買到一樣的。

手機鈴聲響起,對方打來了電話,梁哲迅速接聽。

“照片和影片都看過了吧。”女人的聲音傳來。

“你到底是誰?知道些什麼?”梁哲開啟了錄音。

“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陽陽,我知道你只想找到陽陽。剛才我展示的那個海龜玩具應該就是陽陽的吧。我也不怕告訴你,那個玩具是在洞穴·內撿到的。”

“不可能——”梁哲壓抑著激動的情緒,語氣盡量低沉,“洞穴我們第一時間就進去搜過了,根本沒有玩具,你是什麼時候進去的?”

“我可沒進去,但有人在陽陽掉進去之前,就在那裡了。”

這句話讓梁哲的心跳在瞬間加速,從沙發上直接蹦了起來,他早就想過這種可能性,只有這樣才能解釋為何陽陽掉下去後沒有立刻呼救。

“陽陽在哪?!”梁哲提高了音量。

“別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證據,有了證據,你還怕找不到人?”女人壓低聲音,“如果你報警,我會和警察說我是在和你開玩笑,並會讓證據永遠地消失。十萬塊,真的不算多,畢竟我也是冒了風險的。”

妻子發來文字:聲音很像昨晚找鄧中泉那個女人。

梁哲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知道女人很可能就是馮廣的女友,如果她所言屬實,那提前呆在洞穴·內的應該就是馮廣。梁哲沒見過馮廣,但聽鄧中泉說起過,不僅鄧中泉嫌棄這個小舅子,連馮媛也嫌棄這個親弟弟,不幹正事,淨惹是生非。

“我不可能先給你錢。”梁哲沉下聲,“誰知道你是不是在騙我。”

“誰又能保證我告訴你之後,你會給錢呢,畢竟口空無憑。”

“這樣吧,咱們一步步來,你說一部分,我覺得行,就付一部分錢。”

兩人一番討價還價,女人終於答應先告訴梁哲證據是什麼,具體位置不說,而梁哲則需要支付兩萬元,這個數目對梁哲來說依然很多,但女人就是不讓步,女人的不讓步,反而讓梁哲覺得女人不像撒謊,咬咬牙,便同意了。

梁哲從信用卡里借了兩萬,轉到了女人發來的收款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