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野狗,鄭小三(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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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沒有名字,正如小鎮上的窮苦人家,也沒有名字一樣。
他姓鄭,家裡人叫他鄭小三。
但外人依舊叫他狗子。
因為他可以像野狗一樣有頑強的生命裡,也可以像野狗一樣被別人討厭著,卻還能活下來。
為了活著,在鎮子裡乞討是不夠的。
本地都是熟人,大部分也都很貧困,沒有誰有能力給外人施捨。
而通常有能力施捨的人,卻沒有這種施捨的想法。
花天酒地的去一趟黃沙樓,他不舒坦嗎?為何要救濟窮人?
所以為了活下去,就只能向外面走去。
在漫天的黃沙之中,尋找能夠讓他活下去的足夠食物。
他的運氣不壞,在八歲那一年,第一次獨自進入沙漠,就找到了吃食。
那是一頭暴斃在風沙之中,骨瘦如柴的野狗。
見過太多為了食物廝殺的小孩,聰明且謹慎的沒有全部拖回家,而是在不遠處接著沙土,薄薄的覆蓋了一層。
然後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找大人。
所為的大人就是他的母親,一位又黑又瘦,看起來還年老的女人。
女人的男人,在小孩出生之後兩年,就進入了沙漠之中,在也沒有回來。
哪裡是死亡的禁區,只有成年的男人,才能有一部分活著走進去然後走出來。
女人不可以。
然而一個女人在這麼貧苦的地方,想要養活她自己,黑油他的兒子,付出的艱辛可想而知。
在失去男人開始的一兩個月的時間內,女人的家庭風平浪靜,還能憑藉著男人留下的積蓄,勉強的過活。
可兩個月一過,就有安奈不住的人,前來騷擾。
而騷擾這種事情是不能忍讓的,一旦學會了忍讓,就像在人群中跌倒在也爬不起來。
除了被人踩在腳下,踩成肉泥之外,沒有第二種選擇。
女人瘦小,但為了自己的孩子,卻忽然變得更加兇猛。
在第一次用她丈夫留下的殺豬刀,斷掉了前來騷擾的人的一條手臂之後。
很長時間都很安靜。
時間本來就應該這麼過過去,直到小孩成年,成為家庭新的支柱。
然而苦難總是會找上貧窮之家。
八歲那一年,母親病了。
作為母親不敢去外面找大夫,那意味著自己已經沒有辦法再保護自己的孩子。
但不去找大夫,總要吃飯。
在母親被病痛折磨的,昏迷之後,小孩就一個人出門了。
他很少一個人出門,母親總是告訴他外面有多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