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需要的是殺人,不是真相(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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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話音還沒落下,王予已經抽身而退,長劍繞著他的上半身一圈,又回到了他的手中。
觀真瞧著掉落早地上的右手,額頭上的冷汗唰的就滾了下來,疼痛已經不能讓他痛苦失神。
在沒有對上王予的時候,他想了很多,就是沒有想到劍法一旦高到某個程度,到底是多高。
“好劍法,我輸了。”
觀真沒有賴皮的習慣,當然面對王予也不敢賴皮,人家只是斷了他的胳膊,又不是斷了他的腦袋,這個人情總是要認得。
說出來也是好笑,被人砍斷了手臂,還要承人家的情,也是沒誰了。
“那你可要快一點,我趕時間。”王予笑道。
江湖傳聞把王予的名聲又一次推到了頂端。
捧殺這種手段他很熟悉,卻還是第一次遇到,走過泰州的任何一個地方,都能聽到有人對他的吹捧。
說是什麼泰州第一劍,又或者是年輕一輩的第一高手。
名聲能殺人是真的,但在王予下手狠辣的連殺四位想要碰瓷他名聲的人之後,就再也沒有人敢於向他挑戰了。
誰人不怕死?
哪怕是偏僻的茶館裡,都在有人說著一個叫王予的人。
說的人口沫橫飛,聽的人也是如痴如醉,彷彿他們就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樣,都在忙著各自的事情,從未相逢過。
茶館的老頭,都叫他瘋老頭。
茶館的生意本就清淡,瘋老頭的茶藝更是不敢恭維。
來此的人都是一些窮慣了的苦哈哈,身上沒幾個閒錢,還喜歡裝闊氣,進館子。
街上的積雪已被掃的乾乾淨淨,瘋老頭還是很勤快的,但勤並不能致富。
聽說瘋老頭年輕的時候可是被稱為“鐵牛”的人,幹活不要命,只要能夠掙到銀子。
只可惜好景不長,一場大病讓他把掙來的銀子,全部花了出去剛剛好。
一朝又回到了原點,瘋老頭才想明白,活的舒坦就行了,沒必要累死累活的讓人吆喝來去,出了力氣還掙不到錢,何苦來哉。
所以後來就守著了一間茶鋪,混口飯吃,不至於大富大貴,卻也不會餓著。
有人還想給他說房媳婦呢,都被他婉拒,理由就是:他這一輩子已經夠苦了,不想自己的子女也跟著受苦。
說的人灑脫,聽得人卻很悲涼。
這狗日的世道,從來都是讓人活著遭罪,死了也無處安放。
說媒的人再也無法提起這事,卻對老人的豁達很是尊重。
這條街是窮人的街道,街道上除了一些散亂的傢俱,就是血流浪的貓狗。
窮在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
瘋老頭窮了大半輩子,終於有一個富家親戚找上門來了,還是個年輕人,一身的華麗青衣,披著一件白色的披風,披風上還有著點點的梅花水墨。
年輕人看到瘋老頭的時候,瘋老頭也看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