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來的來福是楊志最信任的管家。

“嗯,你自己的行禮都收拾好了嗎?”

說話時扭頭看向來福,眼角卻看到了王予進來的身影。

“收拾什麼?還是都留下來吧。”

熟悉又陌生的聲音,來福聽過很多次,只有這一次裡的最近,也最讓人恐懼。

“王予。”

楊志穿著粗氣,惡狠狠的低聲吼道。

“是我,你派出的那些人不濟事啊,還不如一些路上截殺我的人。”

王予有看向了另一邊站在古董架旁,低著頭生怕別人認出的楊雄。

在他的記憶中,楊雄不是這個樣子啊,那時意氣風發,趾高氣揚,何時像只鵪鶉站在角落瑟瑟發抖。

楊志順著王予的視線也看到了自家兒子的模樣,氣的怒罵道:“瞧你沒出息的樣,慫恿老子反王家的時候,你胸有成竹,信心滿滿的,現在怎麼慫了?”

王予聽得膩味,還不如瞎子劉和陳旭兩人乾脆。

懶得在兩人面前磨嘴皮子,反派死於話多,他可不能犯這個錯誤。

拔劍出鞘,先刺最近的來福,來福身上也是有武功的,卻不如何高明,劍尖蕩起血花,順勢用劍鞘挑起砸向楊雄。

關鍵拼命的時刻楊雄總算雄起一刀,劈在來福的身上,一刀兩斷,血水淋了滿身。

楊志的武功要比瞎子劉高一些,又正直壯年,抽刀的速度很快。

一出手就是他最得意的絕招奮馬揚蹄,志在四方,這是一種輕功和刀法的結合用法。

使出來很有意思,給了王予一種新奇的體驗。

不過刀法的勢還是有些散,對付境界比他低一點的絕對好用。

王予劍勢不變,直來直往,把需要靈活多變的劍法,當成大開大合的刀法來用,而楊志奮力使出這一招後,卻發現自己的刀總是慢王予一寸。

一寸就是生與死的距離,劍尖穿過咽喉,楊志還在想著要是練得是長槍該多好。

楊雄劈開來福的身體之後,沒有再去管什麼古董銀兩,趁著自己老爹拖住了王予,轉身就跑。

奮馬揚蹄的輕功身法,被瞬間發揮到了極致。

很快就闖出了院子,來到了後門拴著馬車的地方。

“你要上哪去?”

楊雄還在回頭看王予有沒有追上來,耳邊卻想起了他最討厭的聲音。

“你•••”

還沒說句完整的話,就被一劍穿心,釘在了地上。

“馬跑的再快,哪能比的上燕子飛的快?”

燕子三抄水是他在隱脈寶藏中學到的另一門輕功,以變化和快速為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