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公堂斷案(第1/2頁)
章節報錯
“讓開讓開!衙役辦差!”一群身著皂衣的衙役從人群裡面擠出來。帶頭的一愣:“這麼嚴重?”
尋常當街打架鬥毆,民不舉官不究。見血了,傷的厲害,私下又不能協調的。就送到衙門,一般都是一方賠一方湯藥費,再各打幾十板子。但若是有重傷,殘疾,或者出了人命。那就必須由官府做出裁決!
帶頭的捕頭一看這架勢,就傷而言,這事兒有點大。當下喝道:“何人參與鬥毆?站出來!”
秦楓傲然道:“他們五個!搶我玉佩,我奮起反抗!與他人無關。”
捕頭姓曹,常年就在這一帶巡街。知道賈家布行,也認識這幾個潑皮,彼此還有些往來。一看這場面,心裡認定賈家被潑皮糾纏的狠了,今日尋了人怒打潑皮。這樣的話,擺明要吃官司,總會有點油水。
哪知,卻見一個夥計跳出來承擔。不過,既然你自承傷人,那帶回去再說。賈家最終還是免不了被牽連進來。
曹捕頭一擺手:“帶走,去縣衙裡問話。”
幾名捕快,幫閒圍上來,有名捕快手裡提根鏈條。看架勢,打算給秦楓鎖上。
秦楓手一抬,做出阻止的姿勢:“等等,去衙門可以。不過,這些東西,別給我弄上。我是南昌本縣生員,秦楓。”
眾捕頭一愣,秀才啊?既然是秀才,你穿這夥計短襟幹嘛?
按大華律,無功名者冒充有功名者,死罪。又是本縣生員,一查一個準。所以曹捕頭一聽,也不懷疑,態度一變,當即拱手道:“那有請秦秀才跟我們走一趟?”
這話說得客氣,若是秀才不去。捕頭們就得回去,然後知縣大人,上報府衙。府衙學官參與調查清楚以後,認為有必要,才會署名同意開出傳票,傳秀才上堂過案。
這點類似後世人大代表的待遇。
秦楓倒是好說話,不去,反顯得心虛。當下手畫一個圈:“這地上的,都得帶上!白晝搶盜!真該去縣尊那裡交代清楚!”
捕頭笑道:“秀才放心,不止這地上躺著的,周圍旁觀者,願意去衙門做個證的,都一併走吧!”
躺在地上裝慘的潑皮,心都涼了!要知道你是秀才,誰會跟你打架?不對,是你打我們啊!
這個時代,是讀書人與皇帝,共治天下的時代。謂之:與士大夫共治天下。
秀才是士大夫的最基層,每個官員,都曾經是秀才。每一個秀才身上,都有官員的縮影,寒窗苦讀,孤燈熬夜,三番考場,步步踉蹌。能走到秀才這裡,都是披荊斬棘,一路血淚。所以,官員看見秀才,就是自己的過往,天生親近。
而秀才,就算有了功名。正式進入士子階層,貴籍!也能享受特權待遇,見官不跪,上堂不跪,可以面見主政官,不繳納賦稅,不履行勞役......甚至,華朝初期規定,除十惡不赦的大罪,秀才犯死罪,可免死三次。
十惡不赦多難啊,造反類的佔三四個。不尊重皇家,不尊重皇家陵園佔兩個。子女不孝,師生之間,親屬之間的忤逆,內訌,佔三四個。
一般人都不會犯這種十惡不赦的罪。
那麼,比如秀才當街殺個百姓,殺人本該償命,死罪。秀才可免,還免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