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讓人查過你的過往,得知一個非常俗套的故事,一女子喜歡上一男子,那男子與她糾纏,卻沒有娶她,轉而就娶了她親近的友人。”

元初瑤單手支著下巴,眸光微轉,定在林氏身上,繼而道:“女子殺了友人,為逃脫罪責,故意出現在替聖上巡訪的宣平候跟前,藉著他逃脫罪責。

誰曾想對方吃完不認賬,拍拍屁股走了,女子只得遠離家鄉,來到京城,得知自己懷孕後,便要挾宣平候為她保駕護航。”

“所以,你要出去做什麼?和宣平候糾纏,繼續拖林蕭後腿嗎?”元初瑤抬眼看著她,“那孩子曾因你的疏忽受過一次傷害,這一次你還想如何待她?”

林氏面上緊繃,牙齦緊緊咬著,已經有了摩擦,臉上像是被撕了皮一樣的疼:“元小姐怎麼會懂。”

元初瑤笑了一聲,抬腳搭在一旁的石凳上,不自覺帶出近期的壞習慣。

“我懂,喜歡的人娶了別人,到底是難受的,不過我和你不同,既然喜歡了,就要時時刻刻注意著,一旦有任何苗頭,早早的掐滅,就不會有失控的事情發生。”

林氏似是不贊同的嘲笑出聲:“你是大家小姐,我又不是……”

“你會武功不是麼,要不是你告訴他,是你殺的那女人,誰會知道是你動的手?”

元初瑤收斂了笑意,“林氏,我是查過你的,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我都知道。”

林氏沉寂不語,路全被堵住,她根本無話可說。

見她不說話,元初瑤倒是緩和語氣:“你恨過很多人,連同林蕭,你也恨過她,但在她險些受了欺負後,你忽然發現,你是會心疼的,所以即便當時我沒有派人去救你們,你也能帶著林蕭逃脫。”

以林蕭的本事,兩人改頭換面,重新蟄伏不是難事。

日後只要看準機會,抱上大腿,遲早還是能重見天日,光明正大的走在明面上。

無論元初瑤說了什麼,林氏還是一杯接著一杯的喝著酒,沒有搭話的意思。

“這一次若是沒有猜錯,你是想自己動手殺了宣平候。”元初瑤平靜的說出這句話之後,林氏終於無法自顧自的沉寂。

林氏抬眼正視眼前的年輕女子,說元初瑤是大家小姐也沒錯,該有的小姐脾氣她都有,不該存在她身上的各種氣質,也是自然而然的傾瀉而出。

散漫、自持的複雜結合體。

混不吝與優雅並存。

她的存在就像是個不該出現的矛盾。

“沒必要,宣平候遲早會有人收拾,不用髒了你們母女的手。”

元初瑤耐心告罄,起身拂了拂沒有任何東西的衣襬,行動間自然輕緩,慢條斯理的如她這人,無論何處,她都能逍遙自在。

“有一定元小姐說錯了,不是我故意出現在宣平候跟前,是他知道看到我被捕,特意撈我出去伺候他,並予以諾言,我才服從。”

林氏揚了揚頭,似乎這是她最後的尊嚴。

“哦,你說這個啊,我故意的,為了氣你。”元初瑤整理好衣襬,攏著手,居高臨下的看著她,慢悠悠的來上一句。

林氏:“……這於你有什麼好處?”

元初瑤瞥開視線,看著不知哪裡來的么蛾子,撲稜在院子角落:“好處大著,犯點錯,讓你不以為意,再反過來說你的可取之處,你才會更有觸動。”

適當犯錯,等做對了,才會讓人覺得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