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見死不救?這跟你又沒關係,你又不欠誰的;不救是正當。

她受重傷,慢慢的死去!你,就當看恐怖片了!這本來就屬於正義,你沒有責任和義務去救。你能為自己,找一個“救”的理由?

看見了嗎?這就是彭宇案,所引起的風波。從那以後,道德開始墮落,人與人之間的感情,開始變得冷漠……

當你看到殘疾人坐地上,起不來時,你不敢去幫她。否則,要承擔十幾萬的賠償。砸鍋賣鐵,也不夠賠給她的。

假如你實在不忍心,看著她痛苦的呻吟,非要去幫她?記住!先找人幫你作證,然後再拍照錄影片,證明你扶她起來,是出於“愛心”!而不是因為你撞了她。

再來看美國黑人,喬治佛羅伊德的死,警察抓捕過程中,採取跪壓他頸部的手法,這導致了喬治佛羅伊德,窒息而亡。

法院判決結果,是:斯敦警察的抓捕行為,是合法的;不需要為喬治佛羅伊德的死,承擔刑罰。相反,美國民眾認為“警察抓捕黑人喬治佛羅伊德時,所使用的方法,導致了他的死亡!所以,警察需要判刑。”

民眾的態度: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是殺人犯;民眾要求法庭,以殺人犯的罪名治警察罪。

美國政府認為:警察的執法方式,是合法的,不應受到刑罰的判決。

法庭判決結果:與政府觀點基本一致,採取了折中辦法。拘留了當事警察,交了保證金,又釋放了。

重點:黑人喬治佛羅伊德,白白的死了!這不是冤枉,而是無辜的人送了命。相反,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相安無事。審判公正嗎???

——公正?那為何喬治佛羅伊德,會白白的死去;致死他的警察,卻沒有受到刑責??

況且,喬治佛羅伊德,在被警察跪壓頸部時,他還大聲喊救命!當時警察並沒有理採,喬治佛羅伊德的呼救!此處,警察明視訊記憶體在故意。

注意!不管喬治佛羅伊德,有沒有犯罪,他都罪不至死。而且美國,是沒有死刑的;警察跪壓他的頸部,是導致喬治佛羅伊德死亡的,直接原因。

所以,跪壓喬治佛羅伊德的那名警察,理應按殺人罪來審判。就是說:跪壓喬治佛羅伊德的那名警察,按照法律判決,他要坐25年牢。

注意:這是美國民眾,的觀點和訴求!美國人民認為:那名警察是殺人犯,他要為喬治佛羅伊德的死,承擔刑事責任。——對嗎??

各位,可以思考一下,看看美國人民的觀點,對不對??他們對那名警察的指控,是“要以殺人犯的罪名,給他判刑”。否則,喬治佛羅伊德,就白白死的在了他的手裡。

第一,警察的跪壓頸部,確實導致了,喬治佛羅伊德的死亡。第二,黑人喬治佛羅伊德,被跪壓之下,還在喊“救命”!警察對喬治佛羅伊德的呼救,選採取了忽視。疑問是:跪壓喬治佛羅伊德頸部,的那名警察,他有罪嗎??

美國政府認為,警察局是政府部門,在抓捕黑人,喬治佛羅伊德的過程中,警察使用的手段,是合法的。所以,警察不需要,對喬治佛羅伊德的死,受審判。

美國政府的觀點,是:黑人喬治佛羅伊德“該死”,只能怪他太倒黴了。他要為自己的死,負責。

美國政府,的觀點對嗎??把喬治佛羅伊德的死,歸結為他的“倒黴”。與警察的,跪壓頸部無關,——對嗎??答案:不對。

首先,警察只有抓捕罪犯的權利,沒有處決犯人的權利。除非嫌疑人攜帶武器,威脅到了警察;否則警察沒有任何權利,處死抓捕中的罪犯。

再看黑人喬治佛羅伊德,且不說他有沒有犯罪,警察已經把他摔倒在地,已經控制住了他。喬治佛羅伊德對警察,已經構不成人身傷害!但此時,喬治佛羅伊德,卻死了。

誰來為他的死負責??鑑定機構認定:黑人喬治佛羅伊德的死,是因為跪壓頸部,所導致的窒息。坦白說:就是跪壓頸部,的那位警察!他應對喬治佛羅伊德的死,負全責。

不管他是有意,還是無意;終究是他跪壓了,喬治佛羅伊德的頸部。這才是導致喬治佛羅伊德,窒息死亡的直接死因。

換句話說,假如沒有警察的跪壓“頸部”,那喬治佛羅伊德不會死。至少,不會因為窒息而死。所以,那位警察,要被以殺人犯的罪名,來判刑。致人死亡,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重罪”;不管你是有意,還是無意。但是,很奇怪!休斯敦的警察,在抓捕喬治佛羅伊德的過程中,導致了他的死,反而代表政府權利的執法者,卻“無罪”。

那喬治佛羅伊德,不就白白的死了嗎??——美國民眾說:今天是喬治佛羅伊德;明天,就會立刻,輪到我們身上。

法律的“口子”不開,一旦開啟,就會變成常態!如此,法律成為了“合法殺人的工具”。

等人們接受了這個事實,就等於把自己送到了斷頭臺。所以,美國民眾要求法庭,公義的審判,致死弗洛伊德的那名警察。——對嗎??

你不珍惜自己擁有的權利,那它有一天,會不再屬於你。

現在已經很明顯了,那位跪壓頸部的警察,是致死喬治佛羅伊德的兇手。不管這位警察,是有意還是無意,喬治佛羅伊德的死;與這個警察,有直接關係。這位警察,應該為喬治佛羅伊德的死,承擔刑罰!要按殺人的罪名判他刑。

(這是美國人民的觀點,很明顯!)

再看美國政府,美國政府認為“警察是政府的執法人員,在抓捕黑人喬治佛羅伊德的過程中,沒有犯罪。”政府指明:警察無罪,不應該對涉事警察,進行審判和定罪。——對嗎??

注意!此處是美國政府,在為警察開脫罪責,意思是說“警察無罪”。——喬治佛羅伊德,白白的死了。

美國人民,在替喬治佛羅伊德申冤,吶喊!民眾指責:跪壓喬治佛羅伊德的那個警察,是殺人犯。要求法庭,公義的審判他。否則,弗洛伊德的死,將會沒有任何價值。因為,那是個生命!——生命,需要尊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