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都亮了。

她一個人睡在床上,身邊並沒其他人,似是也收拾過,十分整潔,連一點殘痕與氣味都沒有留下來。

仿若昨晚只是一場噩夢。

可她卻很明白,並不是夢。

她真的被一個不知道是誰的男人給迷女幹了。

眼眸一閉,眼淚再次滑下來,順著因為歡愛而紅暈未退的臉頰,流進了唇中,又鹹又苦。

昨天離開網站還好端端的,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

自己到底得罪了什麼人?

自己得罪的人當中,又真的有這麼無法無天、勢大權高的人嗎?

新聞從業者,誰能拍胸脯保證自己沒有幾個仇家?

自打進藝網站後,她就親眼看到幾個在記者這行混了多年的老同事,在採訪生涯中得罪了人,因而被人寄死老鼠、刀片,甚至毆打。

之前,祝流雲被西南毒梟綁架凌虐的事兒也還歷歷在目。

這也是媽媽不大想要她做新聞的原因。

覺得嬌滴滴的女孩子,坐在辦公室裡,做些文文靜靜、不會風吹日曬的工作就行了。

她既然進入這一行,也沒想過害怕。

之前採訪中得罪溫若水,差點被潑腐蝕性液體,她沒怕。

就連上次去跟蹤毒品交收案,也無所畏懼。

可這一刻,精神卻差一點崩潰了。

她不是古代纏小腳、滿腦子封建思想、失去貞操就要自殺的女人,卻也不是根本無所謂的人。

卻又狠狠吸了一下眼淚。

這個時候,不是哭的時候。

一定要想辦法離開這裡。

要自救,要先保全自己,才能把這個綁架自己的人繩之於法。